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8月3日,阆中市疾控中心收到四川省疾控中心转自海南省疾控中心协查函,函告北京市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现在我市(2021年7月29日同住三亚市亚龙湾红树林酒店,同乘电梯时接触)。收到协查函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高度重视,根据防控方案要求,第一时间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处置,市疾控中心实际判定有6名密切接触者。目前,6名密接者及部分次密者已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现无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罗某某、华某等6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请同一时段、同一地点可能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人员主动向阆中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市疾控中心、所在乡镇(街道)报告,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流行病学调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及其他防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罗某某从三亚到阆及在阆活动轨迹如下:
7月30日早上7时半,亚龙湾红树林酒店西餐厅早餐后,8时30分左右包车前往凤凰机场,乘坐HU7339航班14时10分到达重庆,以家庭为单位搭乘出租车到达优居保税港二期地下停车场自驾回阆中,途经武胜服务区上厕所,期间未戴口罩。
18时20分左右到达阆中,送其女华某某、华某到天籁之音小区北门,再将同行罗某送至富泉嘉园。
19时,罗某某、罗某同吴某某一行3人自驾车在文化路马路边边吃串串。
19时40分,乘坐罗某私家车到天籁之音北门接华某回南池嘉苑。
7月31日早上8时30分,罗某某同华某骑电动车在博雅华庭外鸿春羊杂吃面,当时就餐人员满座。
9时,送华某到富泉嘉园住处。
9时16分,骑电动车到文化路盛世美容美发二楼洗面,同房间有另外一名顾客和两名服务员。
10时30分,骑车到富泉嘉园乘坐电梯回母亲家吃饭。
12时10分,骑车回南池嘉苑。
14时,在南池嘉苑4-1-1-2号棋牌室打牌,棋牌室还有3桌顾客。
19时,四人分别骑车至时代天骄小吃街羊乐多吃烧烤,店内另还有3-4人就餐。
19时50分,在时代天骄杨氏牙科门口打的(车牌号不详)到七里春茶楼打牌,同乘另1名乘客均未戴口罩,茶楼内有其他顾客。
24时,未戴口罩乘坐出租车回家,车牌为川RL6207。
8月1日11时50分,一家4口步行至天籁之音公婆家吃午饭,饭后回南池嘉苑休息。
14时,开私家车到长安小区接蒲某到七里春茶楼,同梁某某、莫某打牌,其他顾客情况不详。
18时,未戴口罩乘坐滴滴网约车川R10N70到南池嘉苑。
18时20分,骑车到天籁之音接华某、华某某到七里百味民厨就餐。
20时,骑车送华某、华某某到富泉嘉园母亲家,骑车返回南池嘉苑。
8月2日7时20分,未戴口罩骑车至富泉嘉园接华某到南池嘉苑外佳佳舞蹈跳舞,后返回南池嘉苑,9时10分,由其母张某将华某接回。
8时47分,骑车到富泉嘉园正大门接张某、华某某回南池嘉苑。
13时43分,同罗某到新村路万壶春茶楼,同梁某某、莫某、陈某在1楼8888包间打牌,1名服务员曾到房间服务。
17时33分接三亚疾控中心电话,告知其为密切接触者,随即由120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
2.密切接触者华某在阆活动轨迹如下:
7月30日18时20分左右到阆后,18时40分跟宋某、杜某、杨某、李某、周某某在七里老伙计火锅吃饭(人员较多)。
22时左右,与杜某、周某某及周某某的2位好友到皇朝KTV唱歌,23时未戴口罩坐出租车(出租车信息不详)回南池嘉苑。
7月31日12时左右,去富泉嘉园岳母家吃饭,后驾车回南池嘉苑家中休息。
15时30分左右,未戴口罩开车去二桥桥头谢家卤坊购买卤菜返家,17时20分自驾车至人民医院古城院区门诊药房与同事侯某某交接班后值班。
8月1日早上8时,与柯某某交班后到古城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检测结果阴性)。
9时10分左右,自驾车返回南池嘉苑。
14时左右,自驾车接朋友蒲某至七里春茶楼外,后驾车至水文站附近江畔茶楼卡座喝茶。
17时30分左右,驾车去七里百味民厨聚餐,同餐人员有自家人员4人,朋友仰某、张某、古某某、刘某某、李某夫妇、吴某某,店内顾客较多。
19时40分左右,自驾车去丽都茶楼,与罗某、萧某、邓某4人大厅打牌,无其他顾客,24时自驾车回南池嘉苑家中。
8月2日7时30分,自驾车去古城人民医院上班,和同事王某、侯某某、任某、高某某一同上班。
14时40分左右,下班步行至人民医院对面茶楼(具体不详),同罗某、萧某、邓某4人打牌,茶楼无其他顾客。
17时40分左右,接妻子罗某某电话告知为密接者,接罗某某回南池嘉苑,由120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
3.密切接触者华某、华某某在阆活动轨迹如下:
两姐妹回阆后,大多与父母、外公外婆、婆婆一起活动,8月2日上午,华某由其母亲罗某某送至南池嘉苑外佳佳舞蹈班培训1小时后接回南池嘉苑。
8月2日下午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
4.密切接触者曹某在阆活动轨迹如下:
7月30日18时20分到达阆中,自驾车送儿子曹某某回到时代天骄家中,后与妻子驾车于18时40分到达新村路锦豪通讯店(店内工作人员马某某、刘某某),工作至21时,夫妻驾车返回家中(自诉全程佩戴口罩)后未外出,无来访。
7月31日早上8时,带妻儿从家出发自驾到新村路锦豪通讯店上班。
10时左右,骑电动车带儿子曹某某到89队中医院做核酸检测(全程佩戴口罩),后返回店里上班未外出,接待到店顾客3人(赵某某、马某、张某某)。
21时左右,未佩戴口罩骑电动车前往商城路手机帮客维修联盟送货。
22时左右,自驾车带妻儿到文化路王炸酱面馆吃面(妻儿下车吃面,本人在车内等候)。
22时30分左右,一家人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8月1日早上6点,未佩戴口罩独自从时代天骄跑步到水城江边,途中未与人交谈。
7时20分左右返家,8时与妻子自驾车到新村路店里上班。
11时左右,骑电动车到89队中医院拿核酸报告后返回店中(全程佩戴口罩),21时30分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外出。
8月2日7时40分,与妻子自驾车到新村路店内上班(自述全天佩戴口罩),下午接隔离通知后开车返回家中接儿子曹某某后,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
5.密切接触者曹某某在阆活动轨迹如下:
7月30日、7月31日与父母轨迹重合。
8月1日,全天在家未外出。
8月2日,未外出,18时左右随父母转运至集中医学隔离观察点。
请广大市民关注官方发布的信息,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时刻保持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要及时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一旦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及时到我市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活动轨迹和接触史。
阆中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817-6227207
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值班电话:0817-6306381
七里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0817-6300007
保宁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0817-6271258
沙溪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0817-6282101
江南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0817-6330001
河溪街道办事处值班电话:0817-6960011
特此通告。
阆中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