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社区、街道办及相关部门领导: 最近几日,蓝湾国际A区和B区之间的公共绿化地带正在开工建设垃圾处理站,小区业主联合表达诉求,一致坚决反对:此举违反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规定,破坏了巴中城市市容市貌,影响了周边小区的正常生活,妨碍了公共广场市民的休闲娱乐等文化生活,因此不适宜在此处建立垃圾处理站。具体理由如下: 1. 违反了环保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九条规定“编制有关开发利用规划,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开发利用规划,不得组织实施;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第五十六条规定“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编制时向可能受影响的公众说明情况,充分征求意见”,“发现建设项目未充分征求公众意见的,应当责成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 第五十七条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发现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的,有权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举报”。 蓝湾国际垃圾处理站建在靠近巴河岸边数米远的水源保护地,事前未告知小区业主,也未经过水务部门和环保部门考察评估,小区业主有权利向侵犯公民知情权的粗暴行为说“NO”!有义务向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做法坚决说“不”! 2.破坏了巴中市容市貌 垃圾处理站毗邻巴中主干道一号大桥,一号大桥是进出主城区的一条重要交通枢纽,桥上人来人往,车水马龙。如果垃圾站建在紧邻大桥数米远的地方,各种气味和垃圾呈现,会影响巴中的市容市貌,会“拉黑”巴中对外形象,不利于康养生态城市的创建,不利于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 3.影响了周边小区的正常生活 垃圾处理站一旦建成,各种垃圾堆积如山,臭气熏天,滋生各种病菌和有毒有害气体,将对我们的身体健康带来直接和间接的伤害,会对我们的正常生活产生很大的影响,因为风从河边吹过来,而B2B3住户的客厅很多都是正面朝向河边的,特别是夏天影响更大。 4.妨碍了市民的休闲文化生活 垃圾处理站附近上下有两个小型广场,一个老年门球场,每天都有很多市民在此打太极拳、打门球、跳广场舞或从事其他娱乐活动,这里是市民健康快乐的乐园,是我们幸福生活的家园。如果垃圾站建成,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和气体会对老人、小孩的身心健康产生严重的影响,阻碍市民的正常休闲出行,妨碍市民的正常娱乐生活。 鉴于以上法律法规和公民合理诉求,对于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上游水源地、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惠民工程”,蓝湾国际A区和B区业主委员会代表小区所有业主恳请上级相关部门和领导重视我们的请示,倾听我们的呼声,制止叫停违建行为,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归还城市一片青山绿水,重塑巴中文明生态形象,共享安宁幸福美好生活! 蓝湾国际A区B区业主委员会 202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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