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要继续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线索。 “彩虹健身队”为了应付有关组织的调查,竟然炮制了一份虚假的“免费承诺书”,上面列有所谓“健身队员”的签名。这是一份虚假的名单,他们想蒙骗有关单位混淆视听,想证明他们是不收费的跳舞,但是他们单方面提供的信息不足以证实其真实性和可信度!“陈三娃”有手段找他们生产队的人签名,这些签名的人无法证实就是健身队成员!他们夫妻收费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0元;一次性缴纳一年的就收100元。 我这里提供一位缴费成员的信息:王女士,电话:18081252181。这位女士给缴纳了半年的费用,就是60元,可以调查核实! 对于占用公共区域跳集体舞蹈,即所谓的“坝坝舞”,我们有关单位应及时加以管制和约束。目前这种广场舞有泛滥扰民趋势,扰民主要是指噪声太大,还有跳舞时间很晚,比如青年广场跳锅庄舞蹈的那只队伍,每晚要跳到9:30分。 健身是好事,但是如果不加以约束就会成公害,即违法也践踏道德规则,更不能体现一个文明城市应有的素养。 我向有关部门提出一点建议,供商榷或采纳: 1、在青年广场设置警示标语牌,提醒广场舞健身队播放音乐不要构成扰民,要降低分贝; 2、限制这些健身队无限扩大规模,控制一定人数。公共区域是广大市民都有权享用的休闲场地,不得“占为己有”,他人也有权在此地娱乐健身。事实上这些健身队把公共区域当成自己的地盘,严重损坏社会风气; 3、立牌告知每晚跳舞的截止时间,不得打扰附近居民的夜间生活; 4、对于那些靠收费来组队跳舞人员应坚决制止,这是一种“变味”的健身行为,靠商业经营来占用公共区域跳舞是违法的!违背政府提倡全民健身的初衷!文明城市就应有文明城市的真实风貌! 以下是彩虹健身队炮制的虚假的“免费承诺书”,供有关单位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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