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晚7点左右,成都丛树家园小区突发电频车爆炸事故。一业主推着电瓶车进入电梯后,电瓶车突然浓烟滚滚,随即爆炸迸出火光。该事件导致包括一名婴儿在内的多人受伤。监控视频触目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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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辗转住过多个成都的安置房,从高新南到双流,安置房因物业不作为、租客多,已成为电瓶车随意上楼的“重灾区”。这则事故绝对不是个例,搜索新闻可知,电瓶车爆炸事件屡见不鲜,电瓶车入户引发的火灾时有发生: 2014年9月10日凌晨4点左右,成都双流常乐小区北十街一栋居民自建楼起火,造成2人死亡5人受伤。 2016年11月08天府新区一小区楼道内,电瓶车起火 4分钟火焰包裹全楼 2020年11月10日早晨,四川省成都市世茂城二期一高层住宅发生火灾事故,疑因电动车充电所致 ……
很多人亲眼见过,电瓶车进电梯、上楼充电的情况比比皆是。我曾提醒过一个大叔不要让电瓶车上电梯,换来得只是冷嘲热讽。即使是商业小区,虽然物业明令禁止电瓶车进小区,但监管起来总有疏漏,后面也就慢慢松懈了。由此可见,禁止电瓶车入户光靠物业、民间力量监管是没有太大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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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彻底消除安全隐患,值得我们每个人深思,近几年,上海、杭州、郑州等多地明确禁止电瓶车进入电梯,我认为,成都官方也应该采取行动了:
1、成都应出示指导文件或明确规定禁止电瓶车上楼
目前,成都的《成都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成都电梯安全管理办法》里都没有明确提及电瓶车安全管理的内容,可 参考上海于2021年5月1日施行的《上海市非机动车安全管理条例》。如“第二十九条 禁止电动自行车在建筑物首层门厅、共用走道、楼梯间、楼道等共用部位,以及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及其两侧影响通行的区域、人员密集场所的室内区域停放、充电”“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室内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对人员密集场所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上海这则新条例,对非机动车的安全管理活动规定非常详细,明确了什么行为是禁止的、哪些人或机构有劝阻义务、什么部门有执法权、怎么处罚,而且设置了处罚金额,这样的规定落地后才能保证执行力度。
2、强化物业的责任:在电梯里都安装电梯报警装置
物业是直接管理电梯的机构,为了减少悲剧发生,建议所有小区物业公司运用一切技术、手段提示禁止电瓶车进电梯和进楼栋,包括但不限于:
- 将电梯摄像头更换为“电瓶车禁入”智能识别摄像头(有物业已经开始主动更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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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门口设立提示牌
- 在业主群内发布公告
- 在电梯内张贴告示或警示牌
3、小区应设立非机动车停放处或停放棚(或电瓶车集中充电区),附近安装监控或直接刷卡进入,防止偷盗充电线等行为。
4、建立举报机制,对于电瓶车进电梯这种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予以批评+罚款的处罚。
5、对老旧小区和安置房实行短期抽查,对监管不利的物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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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值夏季,电梯容量小空间密闭,楼主在此呼吁大家为了个人和住户的安全,不要让电瓶车上楼。最后,大家可以跟帖曝光那些电瓶车上楼现象严重的小区(注明地区)。希望能引起物业和相关部门的重视,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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