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上午,在位于锦江区的大陆锦江华庭项目会所内,发生了小区业委会负责人和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动手事件,并惊动警方出面调停。事实上,这已经不是警方第一次介入锦江华庭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事件。 据悉,现锦江华庭业委会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从去年年中便已开始。小区业委会在去年与物业公司就消防等问题未达成共识后,就要求物业公司离场,并很快聘用新的物业公司。 而与此同时,有相当一部分业主却希望原物业公司留下继续履行物业服务,并对业委会的诸多行为产生质疑和不满。比如,有锦江华庭业主表示“没有看到新的物业公司的服务公约,业委会也没有对此进行公示。” 此外,在去年12月12日,业委会带领新的物业公司闯入小区意图入场物业服务,当日与小区业主发生争执,并产生肢体冲突,甚至惊动了警方出动调停。 近期,有业主发现大陆锦江华庭第二届业委会选举中,存在弄虚作假、严重违法违规的情况。有业主收集到在2018年8月第二届业委会选举过程中的原始资料,其中选举票上涉及严重违规、违法迹象,如选票无房号或房号错误、涂改选票、业主姓名错误或无签名等。经清点相关资料发现,选举时的有效票数仅为172票,而锦江华庭一共457户业主,这意味着通过《大陆锦江华庭业主大会表决第二届业委会委员得票汇总表》上所反映的业委会负责人等十人得票数根本无法达到法定双过半的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在小区一般事项和重大事项的决定决策中,需要双2/3的业主参与。 据悉,锦江华庭的业主已经将相关材料向主管政府部门书院街街道办和锦江区住建交局提交。业主代表表示:“在选举过程中,大陆锦江华庭第二届业委会严重玩弄全体业主、严重欺骗主管部门(锦江区住建交局、书院街街道办事处及五昭路社区)的恶劣行径。针对大陆锦江华庭第二届业委会的严重违法行为,我们大陆锦江华庭业主强烈要求终止大陆锦江华庭第二届业委会一切事物,并立即罢免大陆锦江华庭第二届业委会全体委员一切职务,接受政府的进一步审查。” 鉴于此,存在锦江华庭的业委会和原物业公司之间的纠纷,或许并不是当下舆论环境里的“物业公司必定强势,业委会必定有理”。而今,《民法典》以及《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都对物业服务以及物业公司有了更多管理和约束。与此同时,业主委员会并不是权力机构,只是一个执行机构,这个机构也应该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不能弄虚作假、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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