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泽华矿业有限公司 乐山泽华矿业有限公司钾长石加工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第4号)等有关规定,现对乐山泽华矿业有限公司“乐山泽华矿业有限公司钾长石加工项目”进行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以征求公众意见及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 环境影响报告书纸质版报告可以采取电话、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联系索取。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此次公众意见征求范围包括项目周围各村庄居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职工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过程中,公众可通过下载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2),填写对该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采取将公众意见表发送至建设单位电子邮箱,或邮寄到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乐山泽华矿业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峨边彝族自治县沙坪镇铜河路滨河商城一号一幢一单元三楼 联系人:杨炳军 联系方式:13550571930 电子邮箱:843980316@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附件1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 附件2 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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