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广安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拨打广安区人民医院公开的急危重患者转诊电话08262224368请求转诊急危重患者,接电话的男性称请拨打120调度救护车转诊(有录音为证),曾拨打广安区人民医院公开的24小时咨询电话:0826-2222554(行政办公室)、医教科电话:0826-2223399接电话的均称请拨打120调度救护车转诊,广安区卫生健康局不依法监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拨打120请求转诊急危重患者,120不调度,广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依法监管。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载明基层医疗机构拨打120属合法权益,原广安市卫生局于2014年8月14日下发《关于印发〈广安市“120”院前急救指挥调度运行方案〉的通知》(广市卫办发(2014)166号)和原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发《关于印发〈广安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市卫发(2017)167号)不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四川省医疗机构管理条例》、《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规的规定请广安市人民政府依法对原广安市卫生局于2014年8月14日下发《关于印发〈广安市“120”院前急救指挥调度运行方案〉的通知》(广市卫办发(2014)166号)和原广安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于2017年11月20日下发《关于印发〈广安市院前医疗急救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的通知》(广市卫发(2017)167号)红头文件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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