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资中县法院受理刘某康、陈某芬等66名原告起诉被告伍某劳务合同纠纷案。
2018年,被告伍某从异地到资中县双河镇租赁农户的承包地种植药材,当地村民为其提供劳务。2019年12月16日经结算,被告欠刘某康、陈某芬等66名原告劳务费78050元,被告一直未付。刘某康、陈某芬等分别提起诉讼,被告以种种理由不积极应诉,经承办法官几十次对其进行法律释明,晓以利害,被告终于到庭参与调解。经过调解,被告对部分原告的劳务费当即进行了支付,对无力当即支付的,与原告分别达成调解协议。
经过三天的努力,涉及66名农民工工资的劳务合同纠纷案圆满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