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1月26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自1月27日0时起,购买1月28日—3月8日春节期间机票的旅客,均可办理免费退票或至少一次改期。
具体退改规则为: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可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可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于本政策。
截至记者发稿时,川航、东航、春秋航空、国航、南航、中国联合航空、吉祥航空、华夏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已经相继发布具体退改规则。
具体退改政策附后:
川航:
一、 适用客票范围
凡在2021年1月27日零时前购买(或换开)876票证(包括里程兑免客票)的川航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3U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客票。
二、退票、改期规则
(一)退票
1.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并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未在航班起飞前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2.航班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7天(含)前提出退票并取消预定座位,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票渠道免除退票费办理退票(包括原客票规则不允许退票的客票);未在航班起飞7天前取消订座的客票,依据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退票。
(二)改期
1.航班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前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4月25日(含)前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2.航班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在航班起飞7天前(含)提出改期申请,可变更至2021年4月25日(含)前相同物理舱位等级的同航线航班一次,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如旅客再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以外的,依据当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2021年1月27日零时前已办理退票、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返还已收取的退票/变更手续费和票款差价。
四、上述客票不得变更航程及承运人。如需变更航程或承运人,将原客票办理退票后另购新票。
东航、上海航空:
一、适用范围
(一)自北京时间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期间,行程包含未使用国内航段的客票。
(二)适用东方航空781开头客票,由东航、上航实际承运航班或挂MU/FM航班号代码共享航班客票。
二、变更及退票规则
(一)取消规则:
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须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2.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须自1月27日(含)起至航班计划起飞时刻7天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
(二)变更:
1.在客票有效期内,可免费变更航班日期至2021年6月 30日(含)前有可利用座位航班一-次, 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再次变更依据客票适用条件办理。
2.1月27日前已申请办理改期的客票不支持补退或再次改期。
(三)退票
1.在客票有效期内,旅客可按非自愿规定办理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2.1月27日前已申请退票的客票不支持补退。
三、办理渠道
(一)原购票渠道(东航官网、东航APP,或旅行社、代理点、携程、飞猪、去哪儿等第三方平台)。
(二)东航24小时客服热线: 95530。
海外用户请拨打: 0086- -21-20695530.
(三)东航官方微信(微信号:中国东方航空),输入并发送“人工”转接办理。
(四)东航APP手机客户端,点击“我的”页面右上角.“在线客服”办理。
春秋航空:
尊敬的旅客: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且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由春秋航空(9C)实际承运的航班。
二、 退改规定
(一)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年2月3日(含)之间,需在2021年1月27日0时以后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变更。
变更: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不收任何费用;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二)符合上述适用范围,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需在2021年1月27日0时以后至航班起飞提前7天(即航班起飞时间提前7*24小时以外)提出变更或退票。
变更: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由春秋航空承运的后续同航线航班,不收任何费用;再次提出变更或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以后的航班,按自愿变更办理,并根据对应舱位收取变更费用。
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经办理自愿退票、自愿变更业务的客票,不再补退已收取的费用。
(四)2021年1月15日春秋航空官方发布的《春秋航空关于调整涉及石家庄国内进出航班客票特殊退改规定的公告》同时失效,石家庄国内进出航班客票退改以此版本为准。
三、办理方式
团队舱位旅客请联系原出票单位办理,其他舱位旅客请按以下途径办理。
变更:
退票:
(一) 下载春秋航空APP:“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二) 关注春秋航空微信小程序:“服务中心”—“机票退改”;
国航:
一、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旅行日期在2021年1月27日至3月8日期间999开头客票的旅客,符合下列情形的,可免费退票或免费办理一次客票变更至2021年6月30日(含)前相同航线国航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1月27日至2月3日期间的旅客,在1月27日0时以后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期间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第7天)提出退票或变更申请的。
要求变更至2021年7月1日(含)以后的航班、或已经办理过一次免费变更再次要求变更或退票的旅客、以及不符合上述两种情形的,需依据客票使用条件办理客票退改。
二、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费用不予补退。
如已确定取消春运期间出行计划,请尽快通过原购票渠道提交退票或航班变更申请。对于需要办理客票变更的旅客,如尚未确定旅行日期可以先行取消座位,待确定旅行日期后再变更航班。
南航:
一、 适用客票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南航实际承运航班或使用CZ航班号的代码共享航班、乘机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784开头客票。
二、退票及变更规则
在客票适用范围内符合以下情形的,可回原出票地、渠道或联系南航办理免费退票或免费变更一次,免除费用包括变更费及同物理舱位票价价差,但必须变更至2021年3月27日(含)前南航实际承运航班。
(一)乘机日期在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2月3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二)乘机日期在2021年2月4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的旅客,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含当日)以上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申请变更至2021年3月28日(含)后的航班,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三、本通知规则自2021年1月27日0时起生效。符合本通知适用范围的客票,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四、本公告规则适用机票不允许变更航程或签转。
五、其它事项,按原客票使用条件办理。
中国联合航空:
一、客票适用范围
在2021年1月27日0时前购买或换开的,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日(含)至2021年3月8日(含)之间的中国联合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客票。
二、客票退改要求
(一)变更
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变更,有效期内可以免费改期一次。
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7天提出变更,有效期内可以免费改期一次。
(二)退票
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提出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计划起飞前7天提出退票,免收退票手续费。
(三)变更航程及签转
不允许变更航程及签转。
(四)补退政策
2021年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已收取的退改费用不予补退。
三、办理渠道
(一)通过中国联合航空官网、移动官网、手机APP客户端、官方微信账号购买的客票,可直接登录个人账号在订单详情界面提交“非自愿-疫情影响”办理退票。
(二)其他渠道购买,请通过原购票渠道办理(旅行社、代理、第三方购票网站等)。
(三)中国联合航空24小时客服热线:400-102-6666。
华夏航空:
一、适用日期及航班
凡在2021年1月27日0时(含)前购买987票证(含经停)华夏航空实际承运航班及使用 G5 航班号的代码 共享航班、华夏通程航班,旅行日期为2021年1月28 日(含) 至 2021 年3月8日(含)之间的客票。
二、客票特殊处理规则
在客票有效期内且满足以下条件的客票:
1、文件编号:HX-YXZX-XS-2021-022 1、乘机日期在1月28日(含)至2月3日(含)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的;
2、乘机日期在2月4日(含)至3月8日(含) 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 7 天提出退票 或改期申请的。
可享受以下特殊政策:
(一)变更
可免费更改一次华夏航实际承运的相同行程航班,免收变更手续费、子舱位差价及淡旺季价差。
若旅客第二次提出变更申请或变更至上述日期范围之后的航班,依照《华夏航空国内多等级舱位管理规定》办理。
(二)退票
满足适用日期及航班的客票,可在客票有效期内至原购 票地办理退票,免退票手续费。
(三)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本通知。
====此前报道=====
为响应国家合理有序引导群众就地过年的号召,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1月26日,民航局下发通知,明确自1月27日0时起,购买1月28日—3月8日春节期间机票的旅客,均可办理免费退票或至少一次改期。
具体退改规则为:乘机日期在1月28日至2月3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可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乘机日期在2月4日至3月8日的旅客,自1月27日0时起至航班起飞前7天可提出退票或改期申请。1月27日0时前已申请退票或改期的旅客,不适用于本政策。
民航局要求,各航空公司可以根据通知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此前,民航局1月2日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客票退改服务工作的通知》,针对国内出现局部聚集性疫情的地区,要求各航空公司及时制定发布客票免费退改方案,并加强信息告知和宣传。通知下发后,国内各航空公司及时跟进发布了具体实施方案。民航局于今日下发的通知,旨在响应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扩大了免费退改政策的适用范围,落实春节假期非必要不流动的号召。
交通运输部: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不得擅自关闭
1月26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明确提出除因疫情防控需要或出现其他必须关停的情况外,公路服务区(含停车区,下同)和收费站应保持开通运营状态,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关闭。同时,细化了对公路服务区和收费站各具体场所的疫情防控要求。
公路服务区室外广场
车辆实施分区停放,有条件的服务区应设置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
因疫情防控需在服务区设置检疫检测站点的,应优化站点设置,加强交通组织,避免车流人流交叉,减少停车场拥堵。
加油站应尽量减少自助加油服务,避免司乘人员下车走动,做到快加快走。
设置废弃口罩专用回收箱,其余垃圾应分类管理、定点存放、及时清运,保持垃圾暂存地周围清洁。
定期进行场区消毒,适当增加高、中风险地区车辆和冷链物流车辆停放专区、垃圾暂存地、自助加油设施等的消毒频次。
公路服务区综合楼
有条件的应将公共卫生间和餐厅、便利店等经营区域分离设置,减少人员聚集。卫生间独立于综合楼设置的,加强通风和消毒,司乘人员通过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后方可进入。保证卫生间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有条件的应为司乘人员提供洗手液、免洗手消毒剂等。
分别设置出、入口(通道),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健康证明)。体温或健康码异常、未佩戴口罩、拒不提供健康码(健康证明)的,拒绝其进入综合楼内部。
优化查验服务,提高检测效率,为不会使用或没有智能手机的老年人、儿童等人员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
选择适宜区域设立临时隔离区,发现体温高于37.3℃或有呕吐、乏力、腹泻症状的司乘人员,立即移交当地卫生健康部门。
合理控制进入综合楼内人员数量,减少排队等候时间,设置“1米线”,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定期对公共用品和设施进行清洁消毒。
高、中风险地区除公共卫生间、开水间、便利店、能源补给站等开放外,其他经营业态宜暂时关闭,餐厅正常营业的应只提供打包外带服务。低风险地区经营堂食的,控制用餐人数。
推荐非接触扫码付费。
公路收费站收费亭
对回收和库存的收费公路通行介质进行消毒处理。收费人员在收发环节,应按要求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
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查验应由专人负责,并做好现场防护以及查验人员、设备的消毒工作。
内部防控管理
有高、中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密接史的员工,在规定隔离期满、卫生检测合格前,不得召回返岗复工。建立员工健康监测制度,杜绝带病上岗。
员工就餐采取分餐制,鼓励错峰、打包方式就餐,尽量使用一次性餐具。
加强员工岗前培训,安排专人定时消毒,加强疫情防控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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