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相关政府部门领导大家好!
广安市广安区万盛街道办事处蛇龙村因拆迁后现为集体户口(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洞子沟街168号1栋1单元1楼3号)。现在东方小学一年级新生报名在即。(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24 日 25日 26日共计三天)人民群众现购房在东方小学招生区域内。
一:问题陈述:
人民群众于2020年8月24日上午根据东方小学公众号发布的: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秋季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城区户籍学生入学及转学的公告:
二、就读及转学对象
(一)户籍在城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以户口簿为准,其中集体户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房产登记地为准)其中集体户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房产登记地为准)提供相关报名资料房产购买合同 户口本等,并出示公告内容给广安区东方小学一男性领导看。该男性领导不认可广安区人民政府所发布的公告条文二、其中集体户以学生本人或监护人房产登记地为准)。
直接开口说:找枣山园区,我不管这些。直接关门不接受群众疑问解答,故意刁难群众,态度嚣张,官僚主义浓厚,不为群众办实事。
因此:
1:群众找到枣山街道办事处,其相关工作人员回答:只能协调到五湖学校就读,他们只能协调到枣山辖区内。而群众购买房产所在地在东方小学招生区域内,离五湖学校太远,不现实。人民群众不同意。
2:于是再次找到枣山教育局,该单位回复建议:到枣山园区户政室提供原户口本开原蛇龙村户籍证明再去找东方小学报名看看行不行。或者就读五湖学校。今天下午再去找学校看看。
3:同时群众也反馈到蛇龙社区,社区正在统计有多少新生并协调入学东方小学一年级。具体能不能解决也群众不清楚。
二问题反馈:
1:政府发布的公告难道没有公信力,广安区东方小学一男性领导是否能凌驾于政府之上,政府发布的公告可以置之不理?能不能代表政府和东方小学?是他个人说了算吗?工作作风是否存在问题?
2:人民群众反馈的因拆迁更正为集体户口的,现购买房产所在地,在东方小学招生区域内的,符合政府发布公告相关条列的,能不能正常报名入学?
3:现在群众担心各部门踢皮球耽误了东方小学招生报名时间,届时东方小学是否会以招生名额已满为由进行拒绝报名入学?
实在是没有时间再去找哪个部门来解决去东方小学学问题。因为还有两天半招生时间,请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协调蛇龙村集体户孩子入学东方小学问题。谢谢!
附:东方小学男性领导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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