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市委领导:您们好!
我于2018年在巴中市巴中区枣林镇易地扶贫搬迁的务工人员,老板结算工资是3万多,已支付一万多截止2019年农历年底下差18400元,老板于2019年农历年底在枣林镇镇府增取资金为解决民工工资的问题,于是给我安排了3000元,当时镇镇府为了保证民工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到民工手中,政府采取财政直拨,我当时提供了工商银行的银行卡,可镇镇府工作人员说要信用社的卡,于是我又提供了我老婆的卡,后来我直到4月底都未收到安排的资金,于是我问了老板,老板说镇镇府工作人员说老婆的卡打不进去钱,叫我重新自己办一张信用社的卡,于是我照镇镇府工作人员的要求于4月29日办了一张信用社的卡并提供给了政府,自此但我一直未收到2019年农历年底安排的资金,于是我于2020年6月30日专程到枣林镇镇府去找了相关工作人员,并按他们要求办理了相关手续,可直到今天2020年8月12日了居然还是没收到安排的3000元,期间(6月30日——8月12日)我打电话给枣林镇镇府相关工作人员,他要么说明天安排要么说会及时安排,可直到现在为啥还没到位,到底是啥情况?难道这不叫拖欠民工工资吗?关键还是政府工作人员。最后我只要求请枣林镇镇府尽快把安排的工资兑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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