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欣沃航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丽春镇土溪村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广大公众公示彭州市欣沃航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丽春镇土溪村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相关信息: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彭州市欣沃航生猪养殖有限公司“丽春镇土溪村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 建设单位:彭州市欣沃航生猪养殖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彭州市丽春镇土溪村 建设内容:项目占地面积30余亩,建筑面积15000余平方米,新建办公用房1000余平方米,圈舍14000余平方米及配套基础设施。设计存栏生猪3000头,建成后,年出栏仔猪80000头。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信息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本页面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当面提交,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六、公众意见征求期限 在环境影响报告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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