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四川省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十八条措施的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督促落实“六稳”“六保”部署要求、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努力为全省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提供坚强保障。 贯彻落实好“十八条措施”,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亲清交往有顾虑”的问题,纪检监察机关要靠前监督、精准监督,提出政商交往的正负面清单,明晰政商交往的底线、红线,平衡好“亲”、“清”关系,推动形成公私分明、交往有道、各尽其责、廉洁互信、共谋发展的“亲”“清”政商关系。一是激励公职人员担当作为,主动为企业发展提供服务、排忧解难。要坚决反对“官本位”思想,纠正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清而不亲”的问题,鼓励公职人员“上门服务”,主动关心民营企业的发展,及时回应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帮助民营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二是持续正风肃纪,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要坚决查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涉黑涉恶“保护伞”等“亲而不清”的问题,督促公职人员把握好工作联系、私人交往之间的分寸,做到有交集不搞交换、有交往不搞交易,清白纯洁、守住底线;三是要引导民营企业摒弃“靠关系”的陈旧思维模式。规范民营企业的经营行为,督促民营企业做到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鼓励民营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提升生产效率,真正靠实力、靠技术、靠品牌在竞争取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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