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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假公济私,广元剑阁元山镇城管乱开罚单,罚款收款人叫老帅哥[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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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20年06月24日上午,在四川省广元市剑阁县元山镇(广元最偏僻的一个镇),就因为自己的两轮电动车载路边暂停了一会儿,城管直接鲁莽拖车,并且罚款100元,搞笑的是开具的所谓的罚款单(实际为收据),既没有盖公章也无月份日期,就连年份仍是之前的。并且支付方式为微信扫码(见下图),收款人居然叫“老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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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剑阁网管办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 于6月28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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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偏远乡镇,路边停一下电动车,居然罚100元,非机动车罚款有这么高吗?硬是穷疯了?如此搜刮,老百姓还要不要过日子?
就算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电动车违停罚款应为20-50元(20元以上50元以下)为何此次罚款金额100元, 请问元山城管是根据国家的哪条法律法规要罚款100元的?
罚款收款人为什么是个人而不是国家机构,为什么是收据而不是正规的处罚单,为何连公章都没有?是不是假公济私,这些罚款最终都落到了个人的腰包?

试问上级有关部门他们这种行为合理合规吗?望解答 给老百姓一个合理合法的公正说法!望核实处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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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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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8 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你好:
   经调查核实,元山城管每年都在县城管局审核下办理的执法证,对乱停乱放的车主采取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的处理方式;元山城管综合治理专用收据由元山社区制作,采取的方式为每月制作定量的罚单交于元山城管,每月底元山城管将未用的剩余罚单和已用罚单对应的款项交于元山社区;元山城管每月将所收取的罚款入元山社区公共账户,该笔资金主要用于突击元山社区环境整治,并且元山镇人民政府村财镇管办每月审核元山社区公共账户流水账。我们一直严格相关制度及标准进行社区管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教育为主、罚款为辅的执法理念。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监督!

剑阁县元山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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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6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查!!!一个社区居委会谁授予的罚款权?这种罚款方式及处罚收据能不能叫人信服?

 楼主| 发表于 2020-7-20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罚款转账是到个人账号?并不是官方回复中写的“元山社区公共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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