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我今天要撕开“森森姜林”这个伪善人的外衣,看他是如何大秀其“演技”,展示其神操作。 先简单的看看这个惯犯的经历: 1997年6月因盗窃在重庆市未成年犯管教所少管一年 1998年6月按期释放 1998年10月又因抢劫罪在重庆被捕 1999年6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2001年5月被转至重庆三合监狱服刑。 2012年1月16日因犯编造并传播证券交易虚假信息罪被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至2013年7月28日),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14年1月29日因涉嫌犯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在四川省通江县诺江镇被射阳警方抓获并押解回射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十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从2014年1月31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止)。出狱后流窜到通江,招摇撞骗,道听途说,胡编乱造。 森森姜林是怎么被赶出重庆的呢?他打着孤学院的幌子,借机敛财。这个重庆各大媒体有报道,上资料: 重庆时报4月14日21版报道:本报讯(记者 汪再兴 赵伟)2006年6月21日,刑满释放的森森姜林在江北成立“森森孤学院”,当时全国多家媒体报道了这所全国首家为流浪儿和孤儿提供学习环境的志愿者组织,而这一组织因始终没有注册而屡遭非议。前天,江北一重庆志愿者组织在博客上发表了“森森孤学院”账目混乱的文章,但一天后,这篇博文又从各大网站撤下。 查账:孤学院支出薪资占七成 4月12日,重庆名为 “绿叶义工”的博客中,公开了重庆一志愿者组织——重庆市爱心社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对森森孤学院的查账结果。博客称,在查账过程中发现账目制度不完善、收支无证明票据、资金流向不透明等违规行为。在资金核算中发现工作人员薪资占总支出的70.5%,而使用到流浪儿童身上的费用仅占12.3%。 “账本上记录着这样一条:还款姜总5000。在查账代表的追问下,森森姜林表示,有位也叫姜林的公司老总,借了数万元给他运转。” 最后,重庆市爱心社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对其作出处罚:从即日起不得再使用重庆市爱心社区志愿服务指导中心和重庆市志愿者总队的标识、志愿者服务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从重庆离开后,流窜到通江继续招摇撞骗,在通江与爱心人社成立爱心社,作为发起人之一的森森姜林将社团账目弄得混乱不堪,借机从中敛财,后被全体志愿者赶出爱心社,后又成立义工协会,他同样想从中敛财,结果又被赶出义工协会。眼看以爱之名行骗即将走到末路的他,又嗅到了自媒体的气味,随即注册了“百姓通江”“通江百姓”“森森姜林”等账号,继续他的小伎俩。 他的个人简历中明确写到他先后从事过经理、市场总监、副总经理等职务。各位网友你们想一想,一个屡屡“犯事”、“回家式”入狱的一个人,其实早已被社会、被人民、被道德所抛弃,他却恬不知耻地标榜自己,试问这样的人从事过经理、市场总监、副总经理会被社会答应吗?被人民认可吗?被社会道德接受吗?诚如他所说,这么“优秀”的森森姜林为何时至今日都一如既往的似“孤魂野鬼”般的生活,而无良人陪伴?是看透爱情?还是看透家庭?亦或是看透女人?我想这不用我多说了,大家已经心知肚明。 世界最遥远的距离不是天涯海角,而是我们本在同一个世界,他却始终在自己的王国里无法自拔,认为大众都是傻子,任凭他言论地摆布。现在他又有了新的目标,标榜自己是网络达人,自诩其影响力惊人,帮人发帖,趁机索要发帖费用。举一例(例子太多,不能一一列举):胜利乡一居民猪圈被火烧,事情本已结束,他却多次误导、诱导该户上网发帖,称只要上了网就能获得社会大众的帮助,撒开他的遮羞布,就会发现,实际是森森姜林想以此索要50元的发帖费用。一个从事过副总经理的姜林,居然为了50元的发帖费,竟如此大费周章,实在令我们为之“佩服”,不得不竖起大拇指。那么,由此可见,全县父老乡亲,不计其数的商店、门市、从业者在他的误导、诱导下,将会获取多大的利益?他沾满鲜血的双手拿的是全县父老乡亲们的血汗钱,吃的是人肉馒头,养的是他那张招摇撞骗不忍直视的嘴脸。去年12月20日,森森姜林又一次开着豪车,谎称赏冬景,观雪花,竟一人带着一群女人到胜利乡野坡“豪游”,还恬不知耻的通过自己经营的自媒体账号对外发布推广,将自己丑恶的嘴脸表现的淋漓尽致。 森森姜林你此奢靡的“野坡豪游”活动花销来源于哪里?我估计都是你平时招摇撞骗非法获取的。你作为一个自媒体的运营者,且不说你经常报道的内容有失事实,你还把它变成推销自己、吹捧自己的资本,以此来骗取无知少女的盲目追随。 顺便附上他们冬日消遣作乐图,供诸君品评: 试问,这样一个“人才”,这样一个“人渣”,你们敢相信吗?你们愿意上当吗?欢迎大家一起讨伐!! 最上几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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