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把脱贫当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的硬任务,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以有力有效监督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要强化监督执纪,督促扶贫政策有效落实。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为努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出台了一揽子政策措施,可以说这些政策落实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伟大事业的成败。纪检监察机关要旗帜鲜明加强政治监督,坚持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防止出现松劲懈怠思想,对脱贫政策的落实进行跟进监督、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保障脱贫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 要强化监督执纪,聚焦扶贫领域问题整改。自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各级党委政府常态化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视巡察,均在不同程度上发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并及时反馈了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将各级巡视巡察、各类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统筹起来,抓住关键环节,采取“硬核”措施,督促责任主体全面彻底整改,切实提高监督质效。 要强化监督执纪,引导扶贫干部干净担当。在推进脱贫攻坚伟大事业过程中,各地不时出现骗取扶贫资金、吃拿卡要、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失职失责等典型案例,手段多样、性质恶劣,对脱贫攻坚工作造成消极负面影响,阻碍了脱贫攻坚决战决胜,必须坚决制止、严肃查处。纪检监察机关要发挥好在扶贫领域工作中的保驾护航作用,持续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从严整治查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充分运用反面典型,以案示警、以案释纪,教育引导广大扶贫干部时刻自省自警自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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