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谢孟良系攀枝花市银江镇沙坝村第二合作社村民,到该社居住已经20多年时间,因国家、省市重点项目“银江水电站”工程开发建设,我唯一住房和开垦荒山整治土地位于开发建设区域内,为支持国家、省市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土地房屋被征,要求整体赔偿的情况反映如下:
一、 要求对资产进行整体赔偿
我一家老少落户到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当时是乡)沙坝村第二合作社20多年,通过镇,村、社各级领导依据当时相关土地承包政策规定批准同意,1995年12月23日与银江镇沙坝第二合作社正式签定《开垦荒地协议》,并向政府上交了土地使用费24万元后。在指定的范围之内进行开荒种植,解决一家大小的生活问题。
1、投资整治土地,修建筑物构筑物。
在征地拆迁中,为核实物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花大量经费请四川华胜地矿勘测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开垦整治的“五荒地”进行实地勘察。勘察结果表明:根据1983年四川省测绘局航测图1比2千的原始地形和2003年2月10日、2009年4月30日,以及2019年6月22日历史影像资料及现场勘测。我整治土地面积达6.3万多平方米,挖土石方21.6万多立方,夯填土石方量达11万多立方。有效地治止了水土流失,保护了村社荒山生态环境。同时。修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房屋5884.5平方米,砌筑混凝、毛石堡坎土挡墙5万多立方;修建混凝土公路500多。
2、防止水土流失,降低安全隐患
为保护生态环境,进行绿化建设,购买树苗种植各种树木25万多株,当时,为了保证树苗的成活,聘请多名工人对树木进行管理。每月水费需要1万多元。为减少开支,节约成本,与当地农民协商给钱,从十多公里之外的山上,安管道引来山泉水,修建6个钢筋混凝土水池,最大容量的3千多立方,种值的各种树木已呈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规模。
二、 拆迁赔偿不公,违背政策法律
东区政府拆迁办公室,对农村拆近不客观公正,不实事求是,在实物数据核查时,欺下瞒上,不依椐国家政策和法律办事,行政乱作为,对农民采取非法手段进行打压,根本不依理依法桉照党的政策办事,对拆迁安置、赔偿问题一概不谈。对提出的合理要求不答复,实物数据核查登记情况不告知,根本不考虑老百姓的利益,对党的拆迁政策不学习不理解,作风霸道,唯我独尊。企想利用国家公务平台所提供的优势条件,采取黑吃黑的手段。2020年3月1日东区政府拆迁办主任付伟就安排施工队伍对种植的树木进行铲除一大片,现仍在进行中,同时行政乱作为,指使供电局断我家的生活用电,将我自家的配电房拆毁,又不欠费为什么要停我家的电,说是政府要求这样做的,这种欺压老百姓,不让群众生活生存,把人往死里整,这样的政府官员利用手中的权势对付农民,比解前的地主恶霸还要狠毒,那向共产党领导的基层人民政府。另外在思想和精神上施压,采用横幅标语“面对现实谈补偿 熬到最后梦一场、再耗!就只有您了!”等威胁的语言威胁老百姓,意思就是说政府拆迁办说赔你多少就是多少,要想依据国家政策和法律规定,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赔偿不行,如果你不同意就派政府部门行政执法人员上门来找茬、进行威胁、逼迁强拆,草草了结一个普通农民家庭的安居生存大问题。严重违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和精神,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合法的财产权益得不到保障,严重损害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威望和光辉形象。
1、赔偿价格账目不公布
征地拆迁工作对农民来说一身中的大事,东区政府指派的工作人员不深入实地进行调查了解情况,对拆近赔偿账目从不公开,原华润电力控股有限公司来开发建设银江电站时,对实物进行摸底排查时,为了核实清楚实物数据的准确性,请7个人对种植的各种树木清点8天,同时,咨询了资产评估方面的专业人员,对我所有的资产进行初估价大概在1.3亿多元。现银江电站由川投公司来开发,搬迁工作由东区政府牵头组织进行,不深入实地调查了解,实物数据不核查,随心所欲,在办公室拍脑门乱搞,依据攀府承(2013)21号,不实事求是核查数据,随心所欲将我价值1.3亿多的资产,只赔1100万多元,这种作法比解放前的土匪抢却还要严重。他们执行这个文件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发(2010)96号相悖。把一个作废的文件来对待老百姓的拆迁安置,对于拆迁安置是老百姓生活生存的头等大事,把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头等大事当作儿戏。在办公室拍脑门出来的赔偿金额,在2019年9月的一天,东区政府拆迁办主任付伟一行4人把赔偿单拿到蓝沁圆茶楼要我签字,当时我不同意,要求做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依理依法的进行评估是多少就是多少,他们回答评估只对城镇人口,对农村人口不行。从此之后就隔三差五安排国土局、安监局、农村水电局、公安局、林业局、移民局、税务局、法院、银江镇政府、镇政府拆迁办公室等十多部门20多人上门找茬,说我的任何东西都不合法……。就是不谈拆迁安置赔偿,不考虑人民群众的生存,把人往死里整。
2、赔偿违背政策和法律
东区政府对农村征地拆迁工作依然是外行,尤其是不熟悉党和国家对搬迁赔偿的政策和法律依据 ,仅凭公务平台的霸气和匪气,以及欺上瞒下的一点小聪明,错误解释搬迁赔偿政策。欺压人民群众、不关心百姓疾苦违背党的政策和法律,对于农村拆迁问题,党中央国院近年来多次强调,要维护农民的利益,情系人民群众安危,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及时、优质的送到拆迁社员的心上。而东区政府领导不讲客观真实情况,去面对老问题,旧顽疾和新情况,新问题,新形式,走过场,虚于调查,搞不注重实效。在调查中业务不熟,歪曲理解党和政府有关拆迁法规政策,不亲民,近民和爱民,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上不依理依法,显失公平公正,偏差大,行政乱作为,严重渎职失职。违背国土资发(2010)96号第三条第八项和中纪办发(2011)8号第二条之规定“房屋拆迁按照建筑重置成本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村集体士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1)20号第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补偿安置时房屋所在地已纳入城市规划区,土地权利人请求参照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等规定。现依照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依据国家、省、市有关工程量清单编制的政策性文件组价三个方面。参照相关文件计取费用:1、人工费,按“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局关于对成都市等19市、州2015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攀枝花市)》人工费调整的批复” 川建价发(2019)6号文的规定执行;2、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川建发(2017)5号文的规定计取;3、税金计取按财政部、国家税总局,财税(2016)36号文和川建造价发(2019)181号文规定计取;4、扬尘污染防治等增加费按川建造价发(2019)180号文规定计取。现将我整治土地(还未计价)、修建的房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和种植的各种树木分项工程项目综合单价计算为1.2亿多元,如果加上整治土地应在1.3亿多元。
综上所述,对农村征地拆迁不实地调查了解,不实事求是,不依理依法,不体恤农民的疾苦,态度粗暴专横,随心所欲乱作为,极大地伤害了人民群众感情和利益,严重脱离农民群众,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向类似情况仍在继续。
二〇二〇年三月五日
附:1、根据攀枝花市仙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各种树木价格统计计算表;
2、房屋、土面建筑物整赔偿汇总统计表;
3、攀枝花市仙林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各种树木价格;
4、请四川华胜地矿勘测有限责任公司,对所开垦整治的“五荒地”进行实地勘察资料;
5、开垦荒地协议;
问题反应人:谢孟良
问题反应人身份证号码:510****214
问题反应人手机:135****076
问题反应人住址:四川省攀枝花市银江镇沙坝二村合作社
问题反应地点: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沙坝二村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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