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公告
(第8号)
为方便我省外出务工人员顺利返岗复工,现将实施健康申报证明服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所有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如有跨市(州)以上外出务工需要,均可前往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免费的新冠肺炎健康检查服务。
二、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为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员免费开展流行病学史调查和测量体温,并出具《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
三、各县(市、区)政府成立专班,组织做好该项服务工作,安排乡镇(村组)、城市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参与,分期分批有序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免费健康申报证明;对于市(州)内流动,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行决定。
四、《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各市(州)、县(市、区)和各地用工单位均须认可,并将持此证明的人员纳入本区域的村(社区)服务管理。
五、健康申报证明从2月17日开始办理,至新冠肺炎疫情解除为止。
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
权威解读
为何要申报健康证明?
有序促进人员流动 为复产复工提供劳动力保障
四川省卫健委基层卫生健康处处长方晓明表示,四川省从2月17日起实施的对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申报健康证明服务,目的是为了让广大外出务工人员能有序、健康地复工,返岗,这不是一项收缩性的管控政策,而是一个便民的服务举措,通过健康证明的申报服务,解决群众安全、有序、健康出行的问题。希望广大网友和群众把这个政策理解好,宣传出去。
“实行外出务工人员申报健康证明服务,有利于方便四川省外出务工人员顺利返岗复工或就业。”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当前要有序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用工保障是重要因素。
实际上,从2月4日起,四川省就在全省范围内启动了出省务工和返岗农民工行前免费健康服务。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出台的举措将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为“跨市(州)以上外出务工人员”,涵盖了出省和在省内跨市州务工和返岗的外出务工人员。据介绍,四川省2500余万农民工中,有1400余万在省内就业。通过为外出务工人员提供免费的新冠肺炎健康检查服务,实行健康申报证明,并且全省统一信息共享,既可以让这部分人员在省内正常有序流动从而顺利返岗和就业,又为企业尽快复工复产提供了劳动力保障。
哪些外出务工人员需要办理?
有跨市(州)以上外出务工需要可申请
方晓明介绍,此次的健康证明申报针对跨市(州)以上流动的外出务工人员。所有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如有跨市(州)以上外出务工需要,均可前往当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免费的新冠肺炎健康检查服务。在本市(州)内的务工人员流动是否需要开具健康证明,则由各市(州)人民政府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自行决定。
如何办理?是否通用?
“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网上服务平台”正式上线
方晓明介绍,对需要跨市(州)流动的务工人员,需要先到“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网上服务平台”等网上服务平台申报,相关信息将汇总到申报人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或卫生服务中心再根据报名情况进行排序,并提交乡镇或街道政府部门审核、排队。申报人在接到通知后,到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受免费的健康服务。服务内容包括,医务人员对提出申报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进行体温测量等,最后由医务人员提出是否符合外出务工健康条件的建议,对符合条件的健康申报人信息,除在相关网站记录外,还将为申报人开具书面《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通用。各市(州)、县(市、区)和各地用工单位均须认可,并将持此证明的人员纳入本区域的村(社区)服务管理。
方晓明说,由省大数据中心统一建立的“四川外出务工人员健康证明网上服务平台”今天已经上线,可实现网上申报和查询,务工地和有关方面及企业共享互认,方便务工人员本人和用人单位查询。方晓明告诉记者,所出具的健康证明还不仅仅适用于用工单位,也可用于外出务工人员居住的小区办理出入证。
注意!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回成都要健康证吗?怎么办?看这里
记者从成都市卫健委获悉,为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帮助抵蓉和离蓉人员返岗,现就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为抵蓉和离蓉人员提供健康状况证明(以下简称健康证明)服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健康证明形式及提供相应服务的方式
(一)抵蓉人员的健康证明形式及提供相应服务的方式。
抵蓉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均可取得健康证明:
1.健康证明。由抵蓉人员的户籍所在地或抵蓉前的居住地疫情防控单位出具的与疫情相关的健康状况证明。
2.《健康情况申报卡》,可通过健康成都官微和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
http://cdwjw.chengdu.go)下载。由抵蓉人员于返岗前如实填报,如有隐瞒、虚假填报,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3.《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在川居住14天以上且接受当地村(社区)管理的人员,到居住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填报办理。
↑手机访问:申报(查询)人员二维码
4.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成都市的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天府·疫情通”以及各区(市)县、镇(街道)等官方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由抵蓉人员按平台要求如实填报。其中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和查询系统入口地址如下:
家庭医生电脑端填报访问地址:
http://www.sc.gov.cn/jkxxtb/loginDeclareAdmin
↑手机访问:家庭医生二维码
5.《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
有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旅居史,曾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曾与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有往来史的抵蓉人员,必须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取得负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单位出具的《解除隔离医学观察告知书》或者《居家隔离医学观察人员个人观察日志表》。
(二)离蓉人员的健康证明形式及提供相应服务的方式。
离蓉人员通过下列方式均可取得健康证明:
1.《四川外出人员健康申报证明》。同前。
2.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同前。
二、工作要求
(一)切实落实服务举措。各区(市)县要统筹安排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力量,严格落实为抵蓉和离蓉人员提供健康证明服务的工作,指导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人员通过便利的途径取得健康证明,确保复工返岗顺利。
(二)确保健康证明效力。各区(市)县要督促企业、镇(街道)、社区(村)、小区物管等遵从健康证明的效力,凡持本通知涉及的健康证明的,不得拒绝返岗、不得拒绝租房、不得拒绝进入本人的居住区,不得要求任何人出具本通知要求以外的任何健康证明。我市既往文件中涉及健康证明的要求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区(市)县可将《抵蓉和离蓉人员健康服务告知书》予以广泛张贴。
(三)杜绝健康证明滥用。健康证明与《从业人员预防性健康检查合格证》(以下简称《健康证》)二者不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等七类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才能上岗。本通知所涉及的健康证明不可替代《健康证》。
(四)注重个人信息保护。通过各种方式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由信息收集主体负责数据安全,不得将收集到的个人信息用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以外的其他用途。网络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平台由第三方提供服务的,由信息收集主体与服务商签订数据信息安全协议和保密协议。
特此通知。
成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