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3天!南充一市民微信群侮辱执法人员!
不久前
南充仪陇县一市民因泄私愤
在网络平台上发布
侮辱城管、公安执法人员的信息
结果……
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日
12月4日晚上7时许,仪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徒步治理滨江大道违章停放车辆时,被贴单处罚的一名车主代某某与执法人员发生争执,“出口成脏”。
在12月18日,代某某又在恒益滨江小区业主微信群里,使用侮辱性语言对执法人员进行攻击,网络浏览量较大,给城管、公安部门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目前,代某某因寻衅滋事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3日。
网络世界崇尚自由,但网络非法外之地,网民有发言权的同时也需为此承担责任;如若对民警执法存在异议,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利用网络、微信对正常执法民警谩骂、侮辱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从言行举止的细微之处做起,依法依规上网,文明理性发声,不造谣传谣、不攻击谩骂,同享权利,共担义务,共建文明城市理性网络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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