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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江宜居缺什么(十)治警不严必为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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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6 16: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宜居之城还包括居民的安全感和尊严感。公安民警队伍清正严明,就是宜居的基本保障。公安队伍涉及治安、服务方方面面,与民生休戚相关。如治警不严,致百姓獐头鼠目,灰头土脸,谈何宜居?


十.治警不严必为患


对温江人民警察,我抱绝对崇敬,不敢有丝毫冒犯,言语自然谨小慎微。为保全身而退,仅举区长信箱之文为例。


请加强窗口服务的公务员素质

http://www.wenjiang.gov.cn/MailBox/detail.asp?ID=176880

来信人姓名: 张林 来信时间: 2009-07-02

来信内容: 尊敬的区长你好:

    每次去温江区公安局办证大厅办事都让我们市民战战兢兢。感觉诸位穿着警服的办事员不是公仆,而是官太太小姐,我们去办事的市民才是她们的仆人!

作为在职场训练有素的工作人员,我们每次去办事都面带微笑礼貌地问:“你好,请问……”,得到的待遇是看也不看你一眼,冷冰冰面无表情地回答。如果你要多问几句,不耐烦立马显示出来,给你个傲慢的脸色看看!偶尔人多的时候我们可以暂时理解(其实人再多,也是不应该表现不耐烦!请学习建行的态度!),但是遇到人少清闲的时候,也是如此,就不得不让我们质疑——请问,作为服务于公众窗口的国家公务员,如此低劣的修养素质究竟代表了谁?请区长明察,给我们广大市民一个交代。


回信人: 管理员 回信时间: 2009-07-21

回信内容: 热心市民:你好!

    区公安分局已组织全体民警召开纪律作风工作会,要求每位民警立足工作实际,深刻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并对照《窗口民警管理规范》严格要求自己,以坚持“迅速、诚恳、灵巧、研究”的4S服务标准 ,不断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措施、完善服务流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让办事的群众在每一个环节和细节都能切身感受到“阳光服务”。

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平心而论,区长信箱的回应是非常正面的。阅遍区长信箱,该文可能是唯一没有为政府行为辩解的答复。态度之诚恳,令我感动。


然本人还是想说上两句。警服不是狼皮,即便穿上,当也不致目露凶光。我等年年月月纳税,养得蓝色盾牌。何以去办一章一文,便受如此屈辱。女性温和心细,窗口岗位善待百姓,也算考虑周到。若反而因此尽失温存,如何做得人妻人母。


我也并不相信凭一会议温江警察便顿时清正廉明,爱民如子。温江一公安警官,购得新小区底层跃式房屋,扩大底层私家花园强占近10平米路旁绿地,并将二层平台公共花园圈为己有。有此先例,强夺绿地之风四起,而官家避之不理。此警官视警车如家财,日日驾警车归家,周末以携家人。更在居民小区养得硕大狼犬,令人生畏。虽不曾袭击他人,然若此犬奋起,足以令人致命。以此警察队伍,草民何敢奢望其庇护。


笔者识其屋,知其名,留其照。如因言而获不利,必以据相争。



系列短文,未完待续。


【温江宜居缺什么】

系列短文,陆续发布,保存于如下博客:
http://vilahome.blog.sohu.com/e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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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12-19 21:18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温江宜居缺什么(十)】内容的说明和致歉

温江宜居缺什么(十)属于社会评论文章,未署具体地点人名,因此在法律上不构成对他人的侵权。但由于由此所发生的一些争议和沟通,笔者在此做出说明和致歉。

因与小区一警官对【温江宜居缺什么(十)】所涉及的内容发生争吵,对方陈述了自己的情况和原因,并随后主动与笔者沟通。笔者认为,文中的评论有偏颇和不公之处,特做出说明和致歉。

警官告知,其交通警种应驾车归家,以便随时出动,及时赶到地点。他也告诉笔者,夜间出动对他是常事,本是职业要求。

警官也告知,其养犬证件齐全。他曾出差三月,留妻一人在家,故养犬以护。

警官的一句话令笔者惭愧:当我夜里辛苦出警的时候,你们在家里睡得安稳。

我等平民能有安生,全靠蓝色盾牌保护。家家都有娇妻,为警带来的却是离家与奔波。警察的辛劳与牺牲,构建了我们今天的和谐环境。作为居民,理应理解和感谢。

警官真诚表示与笔者和谐相处,珍惜邻里之情,共同恢复小区的法制与和谐环境,令笔者感动。笔者对警官表示歉意,希望共同努力,建立公平和谐和安全的宜居环境。

另说明如下:

论坛之地,人人可以发言。对本人所言有异,可立即跟帖或发帖相质。笔者必答之,如有误必说明致歉。

猛犬乃致命之物,虽温顺于主,怕的是万一心生焦躁,取人性命。小区婆婆风烛残年,惊之于犬,口出怨言,望谅之。此事宜相互沟通,互助互谅,警民和谐,共度平安岁月。

如有异议,愿继续沟通,凡笔者有误,必诚意致歉。

发表于 2009-12-21 0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兄弟,你让人骗了吧,我怎么没听说过交警必须每天把警车开回家呢。警察条例里有这一条吗?

发表于 2009-12-21 20:06 | 显示全部楼层
交警又不是什么稀有警种,是人都知道,成都人民有谁听说过交警必须每天把警车开回家的。警察条例里有这一条吗。再说一个警察每周7天,日夜值班待命,也太敬业了吧。总不至于温江只有一个交警,全温江人民全靠他吧。作者动动脑筋再道歉吧。

再说他在网上看到,你又没有说是哪个,哪个地方你都没说。那个警察要为自己也用不着理睬。要为了警界声誉,应该当场回帖。他去找你干什么,几个人一起找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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