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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苍溪县住建局履行拖延了九年多的法定职责[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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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30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截止今日,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继续拒绝履行法定职责,继续拒绝公开过去九年多一直拒绝公开的苍溪县城嘉美新居和滨江首座汽车库现场检测数据与国家规范的差距、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的评价结论,继续拒绝公开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0月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苍溪县城嘉美新居先后作出的《建筑工程技术鉴定报告》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继续拒绝公开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0月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苍溪县城滨江首座汽车库《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继续扩大国家损失和民企损失,继续漠视群众利益,继续相互推卸责任,甚至集体甩锅。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同年10月,国务院通过《关于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文件明确要求,“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接近10年的老案、陈案、积案,网络舆情接近10年,跨越行政、刑事、民事三类诉讼,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当前公开真相,对定纷止争,息访息诉,化解矛盾,取得群众谅解,解决群众诉求显然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党纪和国家法律,鼓励和支持党的基层组织,鼓励和支持各级政府机关在诉讼中、诉讼前、诉讼后主动纠正错误,提高行政效率,节省行政成本和司法资源,对于存在瑕疵甚至是违法之处的行政行为依法予以补正和治愈。
   早在2015年四季度到2016年上半年,我们向四川省广元市委、市人民政府、市纪委《阳光问政》等举报了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住建局不脱钩事业单位苍溪县建筑勘察设计所与私人企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非法运行16年,设计审图非法一体化,造成大量问题建筑和资金腐败问题。2016年6月27日,在四川省纪委在广元召开的全省阳光问政推进会期间,四川省纪委领带率领全省纪委系统领导现场观看了曝光揭露四川省广元市苍溪县住建局不脱钩事业单位苍溪县建筑勘察设计所与私人企业两块牌子一套人马非法运行16年,设计审图非法一体化的广元市第3期《阳光问政》(http://www.dzsm.com/ygwz/new.asp?id=15 第三个案例:脱钩改制咋这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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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苍溪县住建局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31日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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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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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2 18:2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2月2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苍溪县网信办
发表于 2019-12-31 0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姚俊、杜翠华:
   你们好!现将你们在网络上的舆情回复如下:
    一、关于反映拒绝履行法定职责问题
苍溪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滨江首座信访问题,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县长为组长的滨江首座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一办六组”,即办公室、问题处理组、问责追责组、信访维稳组、网络舆情组、依法处置组和督办工作组。同时,从县政府办、县委政法委、县委群工局、县住建局等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滨江首座信访问题的处置,多方论证制定了《滨江首座信访问题处置方案》、及时对接信访人员、积极咨询车库功能意见和主动加强司法调解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后因姚俊不配合导致处理工作无法顺利推进。因此,不存在你们所说的不履行法定职责问题。
    二、关于政务公开问题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行政机关向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应当是已制作或者获取的政府信息。除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能够作区分处理的外,需要行政机关对现有政府信息进行加工、分析的,行政机关可以不予提供。” 你们要求的“嘉美新居和滨江首座汽车库现场检测数据与国家规范的差距”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不予提供。你们可以自行进行现场现状测量和按相关规范进行计算。
(二)四川省建筑科学院《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复印件)已于2019年4月11日提供给姚俊。
(三)2018年12月,姚俊全程参与了嘉美新居汽车库整改方案评审,《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可以随时给你们提供。
     三、关于反映苍溪县住建局设计审图一体化长期不脱钩,非法腐败问题
2017年4月注销了苍溪县设计所的工商、税务登记,改制工作彻底结束。关于设计审图一体化和长期不脱钩问题,已经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

                    苍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0日
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0 收起 理由
巴山红心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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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7:2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5月19日, 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明知竣工图与原施工设计图有重大差异,时任苍溪县住建局局长兼城市行政执法局长王琦和时任苍溪县群工局长杨发国率领设计单位负责人李开鹏、设计技术负责人(时任苍溪县建筑质量监督站站长李焕成)2016年5月19日去成都采用造假方法取得一家审图单位的咨询意见,咨询意见无咨询依据(使用虚假图纸),无咨询内容、无鉴定方法、没有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无检测数据(没有进行现场检查和检测),无对比分析。就是这样一张寥寥数语的虚假咨询函来对抗2102依法年公开、公正、公平作出司法鉴定,四川省苍溪县委、县政府与住建局凭此欺骗四川省委第九巡视组、四川省纪委、广元市委、市纪委,欺骗社会公众。 “5.19”咨询意见至今不依法向举报控告人和社会公众公开,举报控告人手中的“5.19”咨询意见为苍溪县住建局有良知的工作人员私下提供。见下图;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7: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提供该咨询意见的负责人,此后不愿意进一步介入咨询和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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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7:5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苍溪县住建局长王德雍率领加挂牌子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几十个执法人员于2015年12月31日抢走了我们在现场公开司法鉴定的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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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苍溪县住建局公告称:2017年4月28日起结束与苍溪县建筑勘察设计所的直属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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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8:0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共产党的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要求、鼓励、支持主动纠正错误,那么在本案中为什么苍溪县委、县政府与县住建局不愿意主动纠正错误呢?根本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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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8:11 | 显示全部楼层
    国家法规要求1999年起建设部门的设计单位必须脱钩改制,建立施工设计图审图制度,设计与审图严格分离。我们2015年11月至2016年4月开始通过广元市委书记市长和苍溪县委书记县长信箱,开始举报苍溪县住建局不脱钩事业单位苍溪县勘察设计所与私人企业苍溪慧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长达16年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设计审图非法一体化腐败问题,苍溪慧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投资苍溪县勘察设计所和住建系统部分领导及其职工,“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挂靠高资质设计单位进行非法设计,挂靠审图单位非法审图,同时设计审图一体化非法经营,苍溪造成大量问题建筑,涉及数千万帐资金腐败,腐蚀苍溪部分领导干部,请求依法查处,苍溪县委多次回复我们举报的问题不存在。
    2016年5月开始我们向四川省广元市委、市政府、市纪委《阳光问政》举报,2016年4月25日至5月10日,我们向在苍溪巡视的四川省委第九巡视组也举报了上述问题。广元市《阳光问政》经过暗访调查,于2016年6月27日进行了揭露曝光,《阳光问政》大型全媒体直播了举报控告人姚俊打给栏目组的揭露电话。四川省纪委领导率领参加全省纪委系统参加阳光问政推进会的各地领导现场观摩了这期阳光问政。 2016年4月25日至5月10日,我们向在苍溪巡视的四川省委第九巡视组也举报了上述问题。
    四川省广元市《阳光问政》揭露曝光后,苍溪县撤销了苍溪县勘察设计所,苍溪县住建局公告称从2017年4月28日起结束苍溪县勘察设计所的直属关系。但是苍溪县住建局不脱钩事业单位苍溪县勘察设计所与私人企业苍溪慧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长达16年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设计审图非法一体化腐败造成的大量问题建筑和帐外资金腐败问题没有得到查处,根本原因是什么?时任苍溪县住建局局长兼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长王琦(担任局长前为苍溪县住建局负责建筑管理的科员、股长、副局长、总工程师)是否有保护伞责任?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不脱钩事业单位苍溪县勘察设计所与私人企业苍溪慧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长达16年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设计审图非法一体化腐败给造成嘉美新居同类问题建筑不合格汽车库,造成国家损失上千万,至今没有收回一分钱,还随时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举报控告人四年多坚持举报控告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不脱钩事业单位苍溪县勘察设计所与私人企业苍溪慧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长达16年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设计审图非法一体化腐败给苍溪造成大量问题建筑,具体有哪些大量建筑,举报控告人可以在接受调查时具体列举。举报控告人单独举报控告苍溪县城嘉美新居汽车库问题,是因为举报控告人有子女是苍溪县城嘉美新居住宅,二是为了证明举报控告问题的真实性和同类比较性,三是苍溪县城嘉美新居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和使用安全问题,小区上千户业主八年多举报控告、投诉、信访上千次,问题至今没有解决,造成影响较大。 实际上举报控告人知晓他们造成的大量问题建筑。
   四川省苍溪县城嘉美新这个小区有上户业主,商业面积数万平,是当地2008年512特大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建设业主是苍溪县住建局,小区由苍溪县住建局不脱钩的直属事业单位苍溪县建筑勘察设计所与私企苍溪县慧源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一套人马两块牌子)设计审图一体化完成设计审图(非法挂靠审图单位审图,非法挂靠高资质设计单位设计)。小区汽车库负一楼和负二楼2200平方米,建设成本高达千万,苍溪县住建局2012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合格后交付使用,办理产权证移交苍溪国资局。苍溪县国资局拿到这个有产权证的汽车库国有资产,却成了手中的烫手山芋,小区业主和社会各界感官检测,或者开车实地操作检验认为汽车库不合格(苍溪县住建局在移交时根本就没有划定设计的七十多个汽车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至今没有出售出去一个停车位,也没有出租出去一个停车位,上千万政府投资至今没有收回一分钱。群众举报控告、投诉、信访多年,苍溪县住建局忽悠多年,2016年以来,广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批示督办调查妥善处理,原国家安监总局、四川省安监局,广元市安检监局督查督办要求苍溪县调查处理,苍溪县委、县政府多次开会研究处理方案,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在监察委成立时将举报控告移交苍溪县纪委监察委,苍溪县纪委监察委前后持续调查四年多,苍溪县住建局2017年10月根据市、县领导要求委托四川建筑科学研究院到现场检测鉴定,四川建筑科学院先后出具《建筑工程技术鉴定报告》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认为,负一楼汽车库使用功能报废,负二楼整改为27个小汽车位(大部分为微型汽车停车位),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鉴定意见出来后,苍溪县住建局和县国资局在汽车库出入口用红色油漆书写警示标语“地下室存在安全隐患不得擅自入内否则后果自负”。
    此后,苍溪县住建局先后委托广元地区建筑设计实力最强的广元081建筑设计院、西南地区最有建筑设计实力的的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和西南建筑勘察设计院设计整改施工图,均被拒绝,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领导还对2017年10月先后出具《建筑工程技术鉴定报告》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的院建筑工程质量检测鉴定所进行严肃批评,实际是否定《建筑工程技术鉴定报告》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可以整改为27个小汽车位(大部分为微型汽车停车位)的方案,广元081建筑设计院、西南建筑勘察设计院、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所属建筑设计部门与院部均认为该汽车库不可能整改合格(即没有整改合格的技术性、安全性、经济性、合理性、可行性)。
    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长王琦为了打破“僵局”,挽回“面子”,实际是继续对设计审图一体化腐败实施黑恶保护,要求原署名设计单位设计整改施工图,原署名设计单位审查施工设计图,广元市住建局组织2018年12月18日在广元地区组织五名专家对整改施工设计图进行评审,专家集体评审意见为整改施工图要“继续修改”,实际是不同意整改设计方案,时任苍溪县委副书记李城也支持专家组的评审意见,即坚持汽车库使用安全放在第一。
   此后“继续修改”无果,群众再投诉,苍溪县委2019年11月5回复:责成苍溪县住建局对安全隐患进行核实。苍溪县委2019年11月7又回复,待资金落实后进行整改施工。实际是苍溪县住建局认识高度一致,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所属建筑设计部门与院部认为该汽车库不可整改合格的意见是正确的。
    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安全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安全责任大于天!时任苍溪县住建局长兼城市行政执法局长是在维护群众利益还是漠视群众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8: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央学校政治部副主任杨小军在中央电视台评论湖南埋尸案时说:“保护伞所保护的利益链,对一个社会造成的危害,上对共产党的天,下对老百姓的利,是有直接危害的”。四川省广元市苍溪住建局不脱钩设计单位与私人企业16年两块牌子一套人马,16年设计审图非法一体化,造成问题建筑的非法利益该保护还是维护?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8:5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规定:开发商和业主的验收,或者开发商自己组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自己认为的合格都不取代工程房屋质量监督机构\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还有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如规划\环保\消防等对工程质量的认可(2000年以前,有工程质量合格证,此后国家对工程质量采用备案制度,取得备案表也就是国家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对此工程的质量认可) 。
      本案例中,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集项目业主(开发商)、建筑工程质量监管与行政执法一体,还涉嫌其直属事业单位不脱钩的建筑设计所与私企一套人马两块牌子非法设计审图一体化(非法挂靠高资质设计单位、非法挂靠审图单位,见广元市2016年第三期阳光问政)腐败。因此,2012年可以顺利进行竣工验收备案审查,还获得四川优秀小区设计大奖,运动员与裁判员一体,出题人、考生、监考、阅卷人一体,这难道是阳光的公平正义?长期忽悠公众,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漠视群众利益和国家利益,根本原因是什么?!
      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依法公开汽车库检测尺寸与国家规范的差距,依法公开汽车库使用功能、使用安全综合评价,依法公开四川建筑科学研究院的技术鉴定报告和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报告,依法公开原设计单位和原审图单位的整改施工设计图,依法公开专家组评审意见,依法公开事故查处情况,依法公开整改施工设计图审查批准与《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情况,是化解信访矛盾的必须,是赢得公众理解支持整改施工的必须,是依法行政的必须,是党和政府公信力必须。
     201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61号文件《关于在政务公开工作中进一步做好政务舆情回应的通知》。同年10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关于全面推开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文件明确要求,“对公众不了解情况、存在模糊认识的,要主动发布权威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
    期待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或他的上级尽快发布权威信息,以正视听!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05 | 显示全部楼层
苍溪县住建局长兼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长王琦还向四川省委第九巡视组、四川省纪委、广元市委、市纪委,欺骗社会公众栽赃举报控告人占用了楼上居民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混淆视听,持续引发信访矛盾,此造假栽赃一直持续到2019年6月苍溪县委、县政府信访处置工作组成立才澄清为造假栽赃,而此造谣事实,早在2013年1月苍溪县委、县政府联合调查组就向社会公示公开澄清过,举报控告人根本没有占用了楼上居民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
    苍溪县住建局、苍溪县纪委、县委、县政府从2012年以来持续不断造谣我们占用了楼上居民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是信访矛盾的主要原因。2013年1月经过苍溪县委在网路公开辟谣,2016年9月县委副书记李城现场确认辟谣,但是,2016年9月以苍溪县委名义通过网络向社会公示的巡视组整改事项继续造谣,更为严重的是省委巡视组在苍巡视期间的2018年9月13日,王永、尹国建、王琦在几十个人的信访对接会上,继续对此问题造谣,激化信访矛盾,混淆视听,会后,我们立即向省委巡视组和市纪委举报要求调取会议录像调查,对此问题的造谣持续到2019年1月和2019年3月6日叶长春副市长到现场的调查。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因苍溪县涉建信访问题突出,苍溪人民政府2016年5月22日苍府办发(2016)20号 《关于加快处理涉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苍溪县住建局既不按照(2016)5号复议决定书要求查清主要事实,也不在在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按照县政府苍府办发(2016)20号 《关于加快处理涉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采用同等问题同等对待与平等处理的原则处理本案,而是在5月12日重新立案,苍溪县住建局长兼执法局长王琦于2016年6月24日再次签发与2月4日(2016)1号责令拆除餐厅的处罚决定内容相同的(2016)7号责令拆除餐厅的处罚决定,苍溪县人民政府却复议维持,在此阶段,苍溪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张尧违背事实、违背法律,违反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作出错误的维持(2016)7号责令拆除餐厅的处罚决定,但明显涉嫌玩忽职守。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控告人对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行终字第73号行政判决书和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2016)川0823行初10号行政判决书(即举报控告人在不合格汽车库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前申请苍溪县住建局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规划法五十条变更规划使用功能案)已经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6日受理(2018年1232号案),目前正在再审立案审查中; 举报控告人(申请人)认为此案一审判决杜撰、伪造、虚构法规条文不采信司法鉴定,将司法鉴定机构出庭作证的专家证人法庭作证关于不合格汽车库不没有整改合格可能的证言篡改为不合格汽车库可以整改合格,法官现场勘验记录与结果不用于法庭庭审与判决,是非典型的行政枉法裁判案。见四川新闻-问政四川 2017年5月23日贴文:法律条文的解释权在哪儿?点击180000, https://www.mala.cn/thread-14651317-1-1.html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行终字第73号行政判决书与关联行政案件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08行初2号《行政裁定书》(举报控告人诉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主审法官赵冬梅,李家祥不是合议庭成员),对同一份司法鉴定,也是本案的主要证据与关键证据,即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出现杜撰、虚构、伪造法律法规条文不采信确认的判决和采信确认的判决互相矛盾的问题。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采信和确认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应当调查清楚并确认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的这一主要证据和关键事实。
    据该案主审法官何东升(行政审判庭长)向举报控告人透露:四川省苍溪县委书记张寿于、时任四川省苍溪县委常委兼纪委书记、时任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长兼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长王琦将欺骗四川省委第九巡视组、四川省纪委、广元市委、市纪委,欺骗社会公众的“5.19”虚假咨询意见,通过时任四川省剑阁县委书记向永东(已经落马)等庭外向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举证,不允许原告和原告代理律师质证,法官将此虚假证据装入副卷决定判决,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汇川和行政审判庭长李家详更是亲自操控指挥一审判决,指使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杜撰、伪造、虚构法律法规条文不踩信司法鉴定,篡改出庭专家证人的作证意见,要求剑阁县人民法院作出枉法裁判。何汇川任职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前为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法院院长。
   该案二审期间,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长李家详任主审法官,继续枉法裁判,以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行终字第73号行政判决维持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2016)川0823行初10号行政判决书(即举报控告人在不合格汽车库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前申请苍溪县住建局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规划法五十条变更规划使用功能案)。
    举报控告人对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行终字第73号号行政判决书和剑阁县人民法院(2016)川0823行初10号行政判决书(即举报控告人申请县住建局在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前依据规划五十条变更不合格汽车库规划使用功能案)已经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6日受理,目前正在再审立案审查中;举报控告人认为此案一审判决杜撰、伪造、虚构法规条文不采信司法鉴定,将司法鉴定机构出庭作证的专家证人法庭作证关于不合格汽车库不没有整改合格可能的证言篡改为不合格汽车库可以整改合格,法官现场勘验记录与结果不用于法庭庭审与判决,二审继续维持了一审枉法裁判。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控告人提起诉讼不服四川省苍四川省苍溪县瑞鑫源商务有限公司因行政处罚一案(苍溪县市场秩序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不服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行终字第74号号行政判决书和剑阁县人民法院(2016)川0823行初12号行政判决书。已经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9月26日受理,目前正在再审立案审查中。
   四川省苍溪县瑞鑫源商务有限公司同样认为,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行终字第74号号行政判决书和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2016)川0823行初12号行政判决与关联行政案件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08行初2号《行政裁定书》(举报控告人诉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不履行调查处理涉案汽车库建筑工程事故法定职责案,主审法官赵冬梅,李家祥不是合议庭成员),对同一份司法鉴定,也是本案的主要证据与关键证据,即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出现杜撰、虚构、伪造法律法规条文不采信确认的判决和采信确认的判决互相矛盾的问题。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采信和确认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应当调查清楚并确认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的这一主要证据和关键事实 。
   不采信和确认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不调查清楚并确认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的客观事实,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行终字第74号号行政判决书和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2016)川0823行初12号行政判决书就是非常明显违背事实和违背法律,是非常典型的枉法裁判案。
     对同一份司法鉴定,也是本案的主要证据与关键事实,即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出现杜撰、虚构、伪造法律法规条文不采信确认的判决和采信确认的判决互相矛盾的严重错误。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采信和确认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应当调查清楚并确认汽车库不满溪县城市执法局2016年6月24日作出的苍城执罚(2016)7号行政处罚决定(即责令拆除渔人码头餐厅设施案)和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2016年7月26日作出的苍府决字(2016)第10号行政复议决定案,四川省广元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7月19日(2018)川08行2号行政判决书(主审法官赵冬梅,李家祥担任审判长)撤销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2017川0823行初1号行政判决;撤销苍溪县城市执法局于2016年6月24日作出的苍城执罚(2016)7号 行政处罚决定;撤销苍溪县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26日作出的苍府决字(2016)第10号行政复议决定。举报控告人和四川省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均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15 | 显示全部楼层
举报控告人申请再审理由是:四川省广元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7月19日(2018)川08行2号行政判决书出现一个主审法官前后两天的两份判决,即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年7月20日(2017)川08行初2号《行政裁定书》载明,被告苍溪县人民政府确认确认和采信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合法性,广元中级人民法院确认和采信原告提交的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具备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而2018年7月19日(2018)川08行2号行政判决书该判决虽然撤销了一审判决,但没有指出一审判决不采信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的违背关键事实错误 ,虽然二审认定一审判决违法对象认定错误,也认定责令限期拆除依法不是行政处罚的范围,没用认定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没有执法主体资格,以及违法反违执法程序,没有确认苍溪县住建局2011年事实行政行为,没有确认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2年终结案件结论及其市、县人民政府论证决策规程序,2018年7月19日(2018)川08行2号行政判决书严重违背事实,严重违背法律 ,是非常典型的枉法裁判。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川行申417号《行政裁定书》指令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
  根据法律规定,四川省广元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8行再2号行政判决应该对再审案件从执法主体、执法对象、执法程序、客观事实、适用法律等进行全面审查,审判委员会必须讨论案件,担任再审案件的主审法官是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合议庭成员是审判监督庭长汪小琰,审判长为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汇川,庭审视频直播观看人次达到六万人次,为广元和苍溪庭审直播以来影响度最大的行政审判案件。
  四川省广元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2月28日(2018)川08行再2号行政判决书撤销了四川省广元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7月20日(2018)川08行再2号行政判决书,维持四川省剑阁县人民法院(2017川0823行初1号行政判决。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22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广元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8行再2号行政判决书存在《行诉解释》第117条第1款第3项规定的以下方面的“明显错误”。举报控告人于2019年8月30日向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提交《请求提起行政抗诉申请书》,理由是:
  (1)、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和关联案件判决出现了对同一份司法鉴定,也是本案的关键证据证据与主要事实,即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有不采信和确认与不采信和确认互相矛盾的问题。法院应当采信和确认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应当调查清楚并确认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的这一主要证据和关键事实。
  (2)、举报控告人2019年2月28日收到本案再审判决后,立即向四川省委、四川省纪委、广元市委、广元市人民政府、广元市纪委进行紧急举报,广元市人民政府和广元市纪委于2019年3月开展调查,有明确调查意见要求苍溪县县委和苍溪县人民政府主动纠正错误。党的纪律和法律也鼓励和支持行政机关在诉讼前、诉讼中、诉讼后主动纠正错误。
  在四川省广元市纪委监察委和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督办下,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于2019年4月11日向举报控告人提供了苍溪县住建局(合并县城市行政执法局)2017年10月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对本案汽车库是否满足使用功能作出的《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意见》,该《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意见》支持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现在提交检察机关作为新证据申请抗诉。
   (3)、再审判决断章取义、掐头去尾,掩盖2010年物权确立的真实过程和2011年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与县住建局堵塞汽车库出入口,隐瞒事实行政行为许可不合格汽车库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隐瞒2012四川省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调查结论确认使用用途改变不违反规划法规以及市、县人民政府论证决策过程,隐瞒过去九年多来多次已经查清的客观事实,隐瞒2013年至2018年4月19日县委、县政府多次处理结果。
   (4)、再审判决没有认定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和县住建局、县城市行政执法局不按照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苍府办发(2016)20号《关于加快处理涉建领域历史遗留问题的实施意见》,采用同等问题同等对待与平等处理的原则处理,法律规定,行政机关违反同等问题同等对待与平等处理的原则处理属于滥用职权。
     2018年12月19日再审案件开庭审理前,四川省苍溪县委、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与苍溪县住建局(合并了城市行政执法局)拒绝向举报控告人提供早在2017年10月就有的新证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拒绝向法庭法庭提交新证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拒绝公开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我们申请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责令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和苍溪住建局、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提交新证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 被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再审判决认为审理本案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和苍溪住建局、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没有必要提交这一新证据,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何汇川(本案审判长)与合议庭法官明显渎职失职。
     2017年8月开始,包案领导调整为李城副书记,李城副书记2017年8月至2018年4月负责本案包案期间,指示要求县住建局委托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现场检测和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承认,县住建局依据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进行现场检测和建筑工程技术咨询结果承认汽车库不合格,也不可能整改合格,随后走完了根据规划法变五十条合理变更用途的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所有程序,并得到广元市住建局的审查认定。
    苍溪县县住建局、广元市住建局对以上情况连续不断地在我的新浪微博进行了回复性质评论,此作为体现了苍溪县委和县住建局依法依规依纪回应法院生效判决,回应群众诉求,回应舆情的依法行政原则,也体现了担当精神,也说明苍溪县住建局兼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长王琦能够纠正错误、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有依法行政的能力水平。
     苍溪县住建局长兼县城市行政执法局长、时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张尧亲自参加了2018年12月19日的开庭审理,他们对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及其全部事实了如指掌,但是他们仍然继续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积极参与法庭串黑。
    综上所述,结合全案看,显然不是不是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和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违反《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妨碍司法的问题,也不是行政机关和法官法律素养不够的问题,明显是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故意违背事实,故意违背法律枉法裁判,掩盖苍溪县住建局不脱钩设计单位设计审图非法一体化利益的黑恶保护。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2019年11月11日作出的《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用举报控告人提交的新证据(四川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颠覆了四川省广元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8行再2号行政判决书认定的主要事实即涉案汽车库满足使用功能,实际是指出再审判决违背事实。
     但是,《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认为举报控告人“作为业主,依法应当先向规划部门申请改变规划功能并取得许可,而不能擅自改建。” 是继续没有尊重2011年事实行政行为的客观事实和2012年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终结案件结论以及2016年5月11日“四重新”(指重新立案、重新组成执法案卷、重新制作责令拆除决定书、重新作出维持责令拆除决定书的复议决定)以前行政机关行政历次处理与执法过程的客观事实。
   《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 “《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不能成为免责的依据” 和“再审判决结果并无不当”,毫无法律依据,也不符合逻辑。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书》全文主要内容是:
   “姚俊、杜翠华向本院提交的〈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结论意见是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但作为业主,依法应当先向规划部门申请改变规划功能并取得许可,而不能擅自改建。《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不能成为免责的依据。”
  “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川08行再2号判决书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结果并无不当。”
   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认为《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结论意见是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的,与举报控告人申请抗诉理由一致,此咨询报告支持了早在2012年就产生南充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对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的建筑工程质量检验鉴定报告和鉴定结论的司法鉴定报告,检察机关的上述认定颠覆了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判不采信司法鉴定,即认为汽车库是满足使用功能的事实认定。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实际认定再审判决违背事实。
   举报控告人认为不合格汽车库依法物尽其用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不是“改建”,对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进行了装饰装修,安装了餐饮设施,没有法律法规认为是“改建”,道理恨简单,房屋所有人对住宅和办公房屋进行装饰装修也不是“改建”。
    法律规定了房屋持有人有依据法定理由申请改变房屋规划功能并取得许可的权力,但物业持有人该项依法申请权力和行政机关依法许可权力,与《物权法》鼓励支持房屋持有人物尽其用,将不满足使用功能的汽车库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法律事项与法律关系,行政机关依法许可变更用途不是物权法》鼓励支持房屋持有人物尽其用权力的前置条件。
     物业持有人申请变更房屋规划功能和行政机关依法许可变更房屋规划功能与物业持有人必须依法安全使用房屋、合理使用物房屋,二者也是不同的法律关系,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必然影响使用安全。
   并且四川省苍溪县人民政府与县住建局早在2011年春天建设城市主干道滨江路和路灯、绿化、人行道等市政道路设施因汽车库不满足使用功能就封堵汽车库出入口,事实行政行为许可不合格汽车库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产生信赖利益保护原则,2012年经过市、县人民政府论证终结案件结论也指出受害人将不合格汽车库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不违反规划法规,由县人民政府规划等部门妥善做好后续工作。此后一直到2016年5月10,苍溪县政府与政府多部门多次均维持上述决定。
    举报控告人对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川08行终字第73号行政判决书和四川省剑阁县人 民法院(2016)川0823行初10号行政判决书(即举报控告人在不合格汽车库竣工验收备案审查前申请苍溪县住建局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规划法五十条变更规划使用功能案)已经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2018年10月16日受理(2018年1232号案),目前正在再审立案审查中; 举报控告人(申请人)认为此案一审判决杜撰、伪造、虚构法规条文不采信司法鉴定,将司法鉴定机构出庭作证的专家证人法庭作证关于不合格汽车库不没有整改合格可能的证言篡改为不合格汽车库可以整改合格,法官现场勘验记录与结果不用于法庭庭审与判决,是非典型的行政枉法裁判案。
    对于再审判决明显枉法裁判的错误,对于行政显明显的渎职失职滥用职权,串黑司法,不应当为难举报控告人要继续“向规划部门申请变更房屋规划功能”。
    苍溪县住建局在本案涉案汽车库规划、设计、审批、监督管理、执法的十多年来换了七任长,苍溪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换了十几任,均未改变期设计审图审批一体化非法作为,2015年11月3日合并苍溪县城市行政法局后,给苍溪县住建局徇私枉法、栽赃诬陷滥用职权提供了机会,苍溪县住建局与县委、县政府政府持续九年存在新官不理旧账,反复无常,任意多变,九翻烧饼折腾行政处理与“执法”。对整个案件的九年行政执法过程“掐头去尾”或“断章取义” ,造成严重后果,是十分典型的滥用职权违法犯罪。
    四川省苍溪县政府与县住建局事实行政行为不合格在汽车库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却不公开汽车库不合格真相,确实有业主信访,随着2012年司法鉴定的公开,信访矛盾逐渐平息,至少是矛盾不大,而四川省苍溪县住建局从2014年开始造假造谣、捏造事实、隐瞒真相,甚至花钱买信访制造混乱,2018年开始造假造谣、捏造事实、隐瞒真相花钱组织实施虚假诉讼,黑恶程度却令人发指!
    即使有信访,政府机关借口信访压力,转嫁于损害受害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应视为一种不负责任的行为,同时是对依法行政原则和信赖保护原则的损害,是对政府形象的损害。这种政府既当运动员,又为裁判员的做法,实为现代行政管理所不容。根本问题是严重黑恶和黑恶保护问题。
    更关键的是,2018年12月19日再审案件开庭审理时,苍溪县委、县人民政府与苍溪县住建局(合并了城市行政执法局)拒绝向我们和法庭提交与公开早在2017年10月就产生的《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报告》,我们依法申请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责令苍溪县政府和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提交这一证据,被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法官涉嫌渎职失职,但又在判决书说明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已经提交这一证据,没有再必要责令提交,再关键的是,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既然已经提交这一原二审时没有还产生的新证据,法庭为何不组织对这一新证据进行法庭质证?!再再关键的是,苍溪县住建局还庭外用不敢公开的的2016年5月19日虚假咨询意见(该咨询意见使用虚假图纸认为汽车库满足使用功能)证据举证,法庭不经过质证,将虚假证据装入案卷附卷,以汽车库满足使用功能为事实决定判决,因此,这已经不是苍溪县政府和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违反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九条妨碍司法的问题了,这是苍溪县政府与城市行政执法局明显串黑司法,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明显 枉法裁判!
    本案涉案房屋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未实现规划、设计、建造目的,构成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苍溪县住建局应当依法查处涉案房屋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原因,依法处理,总结教训。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的汽车库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安全责任是最大的公共利益,安全责任是最大的民生,安全责任是最大的社会稳定。因此,苍溪县住建局还应当同时对本案涉案房屋,依据职责职权发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规定变更使用性质,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
苍溪县住建局的法定职责是依法查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不按国家标准与规范进行规划、建筑设计、审图、监督管理等环节的责任,而不是滥用职权栽赃诬陷作为受害人与物业持有人依法使用物业、安全使用物业、合理使用物业的民企。
    受害人与物业持有人将不满足汽车库使用功能,恰好又可以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的房屋租赁给市场主体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或者自己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尽其用规定鼓励支持,也符合“法不禁止即可为”原则。
    本案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单位开发商有权力向苍溪县住建局发起申请变更不合格汽车库使用功能,实际上建设单位开发商从开始发现汽车库使用功能不满足到当前的破产管理人,态度都是积极的,举报控告人更是打落牙齿往肚里落,积极配合处理或投诉申请变更用途,苍溪县住建局根据法定职责应当依照规划法五十条主动发起完善变更不合格汽车库使用用途,实际上早在2012年市、县人民政府论证决策苍溪县城市行政执法局终结案件,认定举报控告人将不满足使用功能的汽车库做企业住所与经营场所不违反规划法规,建设单位开发商便要求苍溪县住建局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根据规划法五十条变更不合格汽车库使用用途,有书面案卷为证。
    苍溪县住建局长期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串黑司法,掩盖非利益,却要举报控告人来背锅,这难道是法治?
    2014 年,《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 号)明确了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的规定——申请人提交场所合法使用证明即可予以登记。作为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方面,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 以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制为代表的住所登记改革是商事制度改革中的重要一环,是营造更加便捷优良营商环境的有效举措。中央的重大方针政策是在总结过去做法、借鉴先进国家做法,是在法治、法律法规框架之内作出的。
    住宅和非住宅作企业主所和经营场所,全世界惯例,全国普遍,是否放宽企业主所和经营场所登记范围早作为一个国家、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坏,创新与创业能力,是否文明发展的考量指标。
广元市人民政府对《广元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政策解读五指出“《广元市企业住所和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对“住改商”有关内容重新定位。鉴于“住改商”是民事行为,非市场监管部门登记范畴,故根据《物权法》和《征收条件》有关规定,借鉴其他市州作法,采纳有关部门意见,在《办法》中明确“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允许企业以房屋所有权人的住宅或者非住宅用房作为住所的,其工商营业执照不作为改变房屋使用性质、土地使用用途以及房屋征收、搬迁补偿等情形的依据”。 “允许企业以房屋所有权人的住宅或者非住宅用房作为住所”不是新的立法规定内容,是据《物权法》规定的明确。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6月1日《关于印发四川省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的通知》(川办发〔2018〕35号)指出:
“(十三)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在招商引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活动中与投资主体依法签订的各类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等理由违约毁约,因违约毁约侵犯合法权益的,要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
苍溪县住建局为掩盖自己不脱钩设计单位非法设计审图一体化,掩盖自己渎职失职责任,造假、栽赃、诬陷受害人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作出强制拆除餐饮设施的行政决定,黑白颠倒,本末倒置,南辕北辙,滥用职权,非法强停民企水电气,是典型的“法无授权乱作为”。堪比黑恶,涉嫌严重职务犯罪。
    2016年12月,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6日(2016)川08行终73号行政判决开庭前一天,苍溪县住建局局长王琦通过设计单位派出代表(被申请人姚俊中专同同学、设计单位会计邱松益)慎重告诉我,先承认自行拆除餐厅设施,不一定是真拆除,然后县住建局立即对房屋改规变性,我严词拒绝。既然县住建局清楚汽车库不满足功能,必须改规变性使用,为何要先拆,为什么无故损失上千万财产?苍溪县住建局可以霸道到这样?!         
    2017年1月4日,因被申请人不服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2016年12月26日(2016)川08行终73号行政判决,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长(本案主审法官)李家祥、审判员李华(本案审判员)到苍溪现场勘验,约见苍溪县人民政府负责人和苍溪县住建局负责人,要求加快妥善处理问题,维护社会稳定。1月8日下午在县城市行政执法局大队长卢万鹏办公室,局长王琦、副局长靳德志,大队负责人卢万鹏、执法监督股负责人张海清等对接我们,王琦局长再次提出先承认自行拆除餐厅设施,不一定是真拆除,然后县住建局立即对房屋改规变性,补充说,不一定真的拆除,只要你名义上答应拆,我们两个月时间内就给你改规,不然,就一直与你"耗"下去,你们能够经受"耗"吗?此后王琦局长多次坚持这一方案,直至2018年4月,仍然将改规变性与自己承认拆除挂钩方案胁迫举报受害人同意,目的是规避强制停水停电停水国家赔偿责任和法律追究责任!   
    将改规变性与自己承认拆除挂钩方案胁迫举报受害人同意,目的是规避强制停水停电停水国家赔偿责任和法律追究责任的“方案”居然可以坚持到目前企图实现,黑恶程度令人吃惊!

 楼主| 发表于 2019-11-30 19:2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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