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佰章小学校
关于四川第一网络社区发布的“收取学生补课费”有关舆情的回复
9月6日12时52分,在四川第一网络社区上网名为“袁浪巨”发布了“四川旺苍百丈小学以补课为由收取学生补课费。”的不实言论,现将有关事项作如下回复:
一、截止目前,经调查核实,我校未有任何班级和教师个人以补课为由收取过学生补课费。
二、我校依据【教基一厅(2017)2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川教(2019)11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小学生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川办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四川省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正在启动课后延时服务相关工作。
三、课后服务内容主要是:学生作业辅导、体艺社团兴趣特长训练、科普活动及娱乐游戏、拓展训练等。其目的和意义:《指导意见》指出,开展中小学生课后服务,是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困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增强教育服务能力、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四、学校作为课后服务的主导地位。《指导意见》指出,广大中小学校要结合实际积极作为,充分利用学校在管理、人员、场地、资源等方面的优势,“主动承担起学生课后服务责任”。
五、学校课后延时服务的原则。《指导意见》指出,课后服务必须坚持学生家长自愿原则。中小学校开展课后服务工作,要充分征求家长意见,主动向家长告知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收费标准、安全保障措施等,建立家长申请、班级审核、学校统一实施的工作机制。
六、课后延时服务收费标准。延时服务收费标准由县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定指导意见,县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收费标准,经旺苍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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