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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远交警公布新增6处电子监控,镇上也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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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6-17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启用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的通告(镇西)
为进一步规范威远县镇西镇机动车行驶及停车秩序,缓解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保障道路安全、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及《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威远县公安局将在内荣路(镇西镇场镇)辖区内启用6处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启用时间:
2019年6月20日
二、交通电子监控设备抓拍系统抓拍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及处罚依据
(一)区间测速电子监控抓拍
1.抓拍时间:全天24小时。
2.抓拍地点:威远县镇西镇内荣路114KM+900M处至威远县镇西镇内荣路114KM+210M处,校准里程0.69Km,限制值为30Km/h。
3.抓拍的违法行为: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超过20%以上未达到50%的、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超过50%的。
4.违法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第99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二款之规定,给予处罚。
(二)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电子抓拍
1.抓拍时间:工作时段07:30至19:00,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机动车在路口及导向车道内、机动车车道内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以及在人行横道、公交站牌(亭)限停区内违反禁令标志指示停车的,将不限时抓拍。
2.抓拍地点:内荣路(镇西镇场镇过境道)、萝卜街、老君路(原北干道)、中心街。
3.抓拍的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4. 违法处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办法第66条第4项之规定,予以罚款一百元、记三分。
有的零友们看到这个消息
是不是在瑟瑟发抖啊
而有的是不是激动得说不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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