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山县房管局:
营山熙瑞府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收取2万元,在后面举行规模性的看房会,在气氛烘托下,又交了5万元的所谓选房会,期间签的合约没有按照规定留给我们一份,只留了一个缴费5万元的收条,只是在口头承诺后期不买可退,当时多次要求看合约复制一份,都被拒绝,而在当时所有优惠加起来在均价8000多,在后面每次都在催交钱,后期房价降价了,在没有叠加任何优惠的情况下,降价了,但依然被告知是最优惠的,不存在降价,已构成欺诈,随后去退房,被告知不退钱,那是选房的钱,不买也不退,态度恶劣,还说这是法律规定的,随后我们问是否有房屋预售许可证,告知1月会拿到房屋预售许可证,现在没有,而且房管局是同意我们熙瑞府预售的,你就算去法院告都没用,请问一下房管局,哪条法律规定不买不退钱?还有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预售房屋,在没有开盘的情况下,多次催促交首付或者全款,是否合理?是否是你们房管局同意熙瑞府预售?我们老百姓买房不容易,现在还可以强买强卖吗?恳请房管局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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