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恩阳利达广场安置小区这位业主:
自看到麻辣社区化名“销售中性笔”的网民反映恩阳利达广场安置小区物业问题的投诉后,我局物业管理科的工作人员迅速与文治街道办事处对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成立的条件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交付的房屋专有部分面积达到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五十 或者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五十以上;
(二)首套房屋交付已满两年且交付的房屋套数达到总套数百分之二十以上;
(三)物业服务企业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内依法解除合同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到期前90天。
二、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程序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符合本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条件具备之日起30日内,建设单位应当书面报告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设立业主大会。
第二十二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报告之日起15日内会同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第二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由5人以上的单数组成,任期3年或者5年。
第二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材料到物业管理区域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备案,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备案材料后抄送县级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一)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选举的情况;
(二)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三、由于恩阳利达广场安置小区正处于住房交接期,文治街道办事处负责物业管理的有关人员也参与了该项工作。截止目前,恩阳利达广场安置小区暂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
巴中市恩阳区城乡房产管理局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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