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在改革派驻机构领导体制、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拓展派驻全覆盖范围、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等方面做出全面部署,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提供有力保证。尤其是要形成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的权力监督格局,发挥派驻的优势,更加突出政治监督,积极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 首先,定位准才能责任清,责任清才能敢担当。派驻监督本质是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不是同级监督,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派驻纪检机构住在单位,接触第一线的资讯更有利于站好“前哨”。 其次,推进全面派驻,必须实施组织机构改革。东坡区实现全面派驻,根据工作需要和业务关联性,围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创新制度安排,采取单独派驻和归口派驻相结合的方式。对系统规模大、直属单位多、监督对象广的部门,单独设置派驻机构;对业务相近相关或者系统规模小、监督对象少的部门,归口设置派驻机构。归口派驻改变了“点对点”的单一模式,让纪检组“吃一家饭、管多家事”,解决监督抹不开面子的问题。 最后,派出纪委要加强对派驻机构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协调,统筹安排派驻机构干部选调、使用、交流、培训、锻炼工作,真正让派驻干部感受到是派出纪委的重要组成部分,感觉到有领导、有依靠,从而强化派驻监督的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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