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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献给高新区管委会的麻辣爆料-12月13日我小区正大门被不明势力拆除[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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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3 13: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之前在这里反映了沁芳苑小区正大门被霸占一事,高新区管委会给出了一些说法,但是我们对这些说法提出的质疑高新区管委会没有答复。2、12月12日,不法势力企图破坏我小区大门,保安报案警察的解决办法就是把人都带到社区办公室然后就走了,这伙人当着芳华社区曹书记的面威胁沁芳苑小区管委会,公然说是来自东北的势力,在成都各级政府都有人脉,谁敢影响茶楼经营,花2000万摆平他,社区毕竟是群众性机构,哪里加过这种场面,根本不敢吭声。12日傍晚17点47分沁芳苑小区又赶紧打芳草街道办值班电话反馈情况,接电话工作人员说马上处理,12月13日早上沁芳苑小区又两次打电话给街道办催办,截止13日13点仍然没有回音。
3、12月13日上午,不明社会势力直接带了一帮人将沁芳苑小区大门破坏拆除,请问高新区管委会,我们还能不能指望政府给我们一个安全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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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都高新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19日发表了高新区公安分局、芳草街街道办事处关于此贴的回复,内容见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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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7 18:0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编于12月17日下午已将此事转交高新区公安分局、芳草街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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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9 17:18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您留言咨询沁芳苑小区的问题,经高新区公安分局、芳草街街道办事处调查处理,现答复如下:
经公安分局调查,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芳草街派出所核实到:12月12日芳草街派出所接指挥中心指令称,芳草东街105号发生纠纷,接到该指令后当日值班民警迅速出警,了解到芳草东街105号院业委会代表任某某与美舍公寓业主张某某因院落共用一个大门产生纠纷,张某某认为当时这个大门是自己花钱修的有权利拆除,任某某认为当时这个大门一直都有的不应该拆除两人发生争执,民警了解情况后对双方进行了劝解,最后双方自愿到社区调解室进行调解,民警将双方带到社区,由社区搭建平台调解,经过社区又对双方进行调解协商,现已达成共识,双方按规建图红线修建围墙。由于您未预留电话,无法联系告知以上情况。 如有其他情况,请拨打芳草街派出所电话85178285反映。
经芳草街街道办事处调查, 2018年12月12日下午3时许,芳华社区工作人员接到芳草东街105号沁芳苑门卫电话通知,有人在锯小区间通道大门的门锁,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到现场查看。据现场查看了解,由于通道大门上锁,芳草东街93号美舍公寓二楼房主进入未果,遂找人开锁。其后,沁芳苑报警,出警人员调解后双方到社区作进一步的沟通协调。 社区党委书记曹德新、社区工作人员、美舍公寓业主张先生、沁芳苑业委会主任任某某到场参加协调会。在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诉求后,曹书记告知双方要妥善对待此种问题,用合理、合法的方式来协商解决。对于未能达成一致的方面,可以采取继续沟通协商或者司法方式来解决。 12月13日美舍公寓业主张先生和沁芳苑业委会主任、居民代表在社区再次进行了沟通协商,由于商谈事宜存在分歧暂不能达成一致,导致人员情绪比较激动,出现了与协调事宜不相关的过激言语。随后,社区控制现场状况,要求不能出现争吵、谩骂、侮辱等行为,需克制情绪。 协调会后社区到沁芳苑再次与其业委会进行了沟通,告知沁芳苑业委会主任任某某,现美舍公寓愿意按照国土局红线图的划分标准来重新规划双方院落的地块,关于划分涉及的所有费用由两个院落各承担一半,如按照此种方式划分,双方需征求各自业主同意后形成书面文件。任主任表示同意此种处理方式,其所在院落已征得业主同意,留有相关资料。 会后,社区表示将在本周组织双方召开沟通会,就选取测量、施工等单位的各项内容进行沟通协商,共同确立最终方案。 由于您未留联系方式,故无法电话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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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12-13 17:3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检举,你举报。请先证明被拆除的大门是否是你们小区的。相信合理、合法的诉求是会得到回复的。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3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15108337330 发表于 2018-12-13 17:39
你检举,你举报。请先证明被拆除的大门是否是你们小区的。相信合理、合法的诉求是会得到回复的。

你这个问题问的很到位,之前公安部门也提过这个问题,我们给所有政府部门都展示过小区业主的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这三个证上面显示的地址都是芳草东街105号。我们高新区国土局和芳华社区从城建档案馆也调取过小区红线图,红线图也清晰的显示了芳草东街105号大门属于我们小区。感谢你一直对我们帖子的关注,也谢谢你的善意提醒!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5 11:17 | 显示全部楼层
高新区管委会:12月7日,你们在本论坛我的帖子下回复,经过土建设局调查,沁芳苑小区与美舍公寓之间的土地权属界线清晰明确,双方均无争议。你们是不是应该对自己的说法负责呢?

 楼主| 发表于 2018-12-15 11:19 | 显示全部楼层
@成都高新 高新区管委会:你们12月7日在本论坛我的帖子下回复(https://www.mala.cn/thread-15427841-1-1.html),经过你们国土建社局调查,双方无争议,为什么这个团伙势力会擅自暴力强拆我小区大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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