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0年5月我是该公司的第一批轮换工,同父亲工作、户口轮换来到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第四分公司工作,成为一名送电工。 2000年送变电公司欺上瞒下,不给我们看任何文件,送电第四分公司书记程德才一直给我们口头传达所谓送变电总公司企业文件及公司情况,说公司因1998年自渝Ⅱ回倒塔特大安全事故中,公司在该事故处理中耗资巨大,总公司已负债累累,公司因此名誉受损,公司无处进行工程投标,公司即将面临破产解散,经总公司董事长和高层领导及人资部研究决定:如果待岗一年未上班每人每月生活费180元,两年未上班自动下岗,下岗后将停止一切福利待遇,现在签定自愿辞职,将拿到几万元钱补偿,由于当时年轻不懂法律常识,农村出身见世面太少,被蒙逼、欺骗、自己就稀里糊涂的抄写了公司安排准备好的自愿辞职申请。 2000年我得到的就是相当强行被“买断”工龄的做法。离开送变电我的父亲听到此事,气愤得脑溢血,一病不起,经治疗成了脑瘫,四年后、含泪与世长辞,我为了生活在外打工挣钱维持生计。离职因技能单一,辛苦依靠体力打工,社保、医保从此断保,生活困苦,将来退休后晚年生活完全没有保障。 我拥护中国共产党,爱戴国家、拥护政府,人民政府为人民,希望政府保护弱者,我们的要求很低的,我今天写这情况说明的愿望是:恳请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帮助我,要求四川电力送变电建设公司将我的社保、医保从断保起补到退休,让我有个正常,健全的晚年生活,恳请人民政府为我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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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成华人社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12月14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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