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言人: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双流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公兴街道、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调查,公兴街道工作人员到现场核实,是停在小区外面的车辆堵塞了消防通道。关于车辆堵塞消防通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对于单位,责令整改,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于个人,处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罚款。第六十二条规定: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情节严重者,可以处5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公兴街道要求社区、小区一是在消防通道处张贴禁停通知;二是在消防通道上设置路障,应当确保万一火灾能迅速打开保持畅通的措施;三是加强宣传和巡逻力度,告知车主不应在消防通道上停车,发现违停应当及时劝阻;对劝阻不听的可以向消防部门进行反映(留下违章停车的照片等)。
经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调查,市公安局双流区分局已责成交警大队针对该路段的机动车在道路上乱停放现象开展整治,采取巡逻控制和定点严管相结合的方式,并综合运用现场执法、清障车拖移等手段,全面加大管理力度,促进规范停车。
成都市双流区公共信息服务中心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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