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情况回复如下:
(一)物业安装电表收取安装费
经查,壹号公馆目前营业商户有四家,其中一家为开发商自用,另三家由私人购买后出租:一家商户由业主自行提供分表,请物业公司安装,物业公司收取了50元/户的有偿服务费;一家商户因时间久远不清楚电表由谁安装,提供不出发票或收据;一家门市出租后联系不上原业主,承租人不清楚电表安装费用情况。
(二)物业安装的电表不是国家电网经过效验的正规表
经查,壹号公馆小区的总表由国家电网安装,是经过效验的正规电表。开发商已将电接到入户门口,与业主和开发商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相符。
(三)物业收取的电费最高达到两块多
目前国家电网华蓥分公司的收费标准:门市电价为0.7209元/度,住宅0.5224元/度。壹号公馆物业公司华蓥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18年内收取的电费最高单价为1.38元/度,最低单价为1.1元/度。按照《华蓥市发展和改革局管理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的通知》(华发改〔2018〕131号)文件第二条第3款“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应以转供用户每月电量和电网企业结算电费据实计算并收取电费,线损电价按6%计算纳入电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涉及转供电场所的公共电费、办公电费等纳入物管费。要公示电价和业主当月电费以及退费情况。”由于该小区商业门市是总表后面安装的分表,所以存在电力损耗,且经与国家电网华蓥分公司、发改局核实,该小区门市电费收取模式为转供电,我局已责令壹号公馆物业公司华蓥市万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面开展转供电清理工作,按照国家电网华蓥分公司结算电费据实计算收取电费,线损电价按6%计算纳入电费,不得以任何名义向用户变相收取费用,在清理中发现有多收费用的情况必须立即退还用户,并公示退费情况。经与国家电网华蓥分公司联系,用户可集体向国家电网华蓥分公司提出安装一户一表申请,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代为办理。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华蓥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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