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开卤菜店的,刚开张一个月,昨天晚上我老公去垃圾池倒垃圾,被城管遇到,城管就问倒的什么,我老公说是垃圾,然后城管就拍了照,问我老公是做什么的,我老公就说是开店的,然后城管叫带来店里看,来了过后查了我们的营业执照,问了电话号码,也拍了照,当时没说什么就走了,我以为这事就过了,结果早上城管打电话叫我去城管大队处理情况,我立马就去了,去了以后他们就说昨晚上我们乱扔垃圾,问我扔的什么,我说那是卤水上面的一层油,可能就有一大碗的样子,另外还有厕所和房间里面的垃圾,他就说哪里不能扔,我们这个是属于餐饮垃圾,要另外处理,我就说垃圾池旁边并没有写不能开餐馆的人扔垃圾,如果写了我们肯定不会乱扔,城管说这段时间环保严格,到处在查,虽然我们扔的不多,但是刚好遇到我们了,所以就要处理,说前段时间每家每户都发了传单,我们应该知道,我说我是七月十号开业的,根本不知道,而且去办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时候没有人提醒我垃圾不能扔一起,我第一次开餐馆根本不懂这些,也没人告诉我们,我就问城管那你们说我该扔到哪去?既然不能扔垃圾池,为什么不贴个告示出来,他们就不说话了,然后问了我扔垃圾是不是情况属实,我说是扔了一次,下次不会了,他就叫我签字,按手印,当时我就问是不是要罚款?他们全都不说话,只有一个人说既然找到我我们了,不可能不当回事,意思就是要罚款,我就问要罚多少,如果几千我肯定没有,因为刚开店一个月,生意本就不好,还没卖到钱,他们就一直催我签字,我当时根本没有看见罚款之内的话,到我签完以后,他拿过去叫人写了两排字,,1:立即整改,2:处罚人民币1500,这些都是后面加上去的,我就很郁闷,为什么不能当时打印出来,该罚多少就是多少,为什么要后面等我签了字再写上去?如果他写一万,那我岂不是也要给一万?我觉得太不公平了,难道就没人出来管一下吗?就一丁点垃圾,扔垃圾堆了还要被罚款,请问一下我们老百姓的钱真的这么好赚吗?还有没有公道了。当时说的时候还有人言语侮辱我,他说电视里每天都在播放新闻,你为什么不看,我说我刚来营山开店,还没有钱买电视,他立马就凶起来,说,我和你好说,你要说你没的钱买电视,那是不是要我买起拿给你?我说我本来也就没有电视,刚开张一个月,一大家人在这里,都没有赚到钱哪来的钱买电视,而且每天老老实实做生意,所有的执照都是立马就去办了,就为了这一丁点垃圾就要罚我1500,我实在是不服,请问有谁能帮我一下?给我们老百姓留条活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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