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高潮
走在城市的胸部,我没有感觉社会的柔软。
几天前,四川德阳,一个13岁男孩游泳时撞到一女子,其丈夫护妻过猛,将孩子按水里并扇了一耳光。
此事经当地派出所解决,该男子向小孩及家人道歉,双方达成谅解。不意,网络及相关媒体忽然将此进行选择性曝光,死死抓住“殴打男孩之身形魁梧男子系德阳水务局某部门负责人“不放,大加挞伐,必欲置其死地而后快。在媒体冲锋号地鼓动下,男孩家人与部分吃瓜不过瘾的群众立时冲到德阳水务局及女子所供职的医院“缉拿凶手”,因不堪线上的诟骂及线下的围攻,该安姓女子痛定思痛,两天后服毒自杀身亡。
这是一起凌驾于法律之上的网络暴力事件,凶手是打着社会正义的网络洪秀全。
仔细分析造成这一悲剧的原因其实复杂而沉闷。
女子丈夫打男孩确有其事,但男孩家人冲进更衣间殴打女子却被忽视;派出所解决时,男子向孩子及家人道歉,对方接受道歉属实,即达成了谅解契约,但因为媒体的报道,男孩家人违反契约,聚集众人冲进水务局及医院兴师问罪却被忽略。
这不是一则真实的新闻,只是一次舆论的纵火。
在当下社会戾气很重,仇官仇富心态高涨的态势下,这样的纵火,点燃的不是道义,只是情绪,是对“抑强扶弱”的扭曲,对正义地贱卖。
而对于打人男子的行为,我认为是一个严重错误,不是一次滔天罪恶。
我这么隆重地不配合社会舆论,不是我要矫情装逼,故意为该男子开脱,我认为他作为一名公职人员,竟然对无知的孩子下此狠手,其个人素质确实太低,理应接受道德谴责,但舆论的重点显然不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而是“震惊”其是公务员、“震惊”民警处理太轻,正因为有这些“震惊”,孩子的家人才会在原谅男子后,快速反悔,带着“震惊”去他及他妻子所在单位伸张“正义”……
此因打人而死人的事件表面看是一个家庭与另一个家庭的纠纷所引发的悲剧,但实质上,是同一个阶层被误解成两个阶层的自戕。
一直以来,我们对官民关系的理解都是水火不容,就像某位教授用是否看新闻联播来区别上等人与下等人一样。在此事件中,舆论的“震惊”逻辑不是大人打小孩,而是打人者的身份及执法部门的处理结果,因为是公务员,所以就不能犯错,犯了错,那就不能与“庶民同罪”,而应该罪加一等,因为派出所没有罪加一等,所以就有官官相护之嫌,那就必须要“震惊”。
不知道我们的媒体是否真的了解权力体制的构成,这个所谓德阳水务局某部门的负责人其实与官没有半毛钱关系,那个处理此事件的民警也与官差之千里,他们的级别到底是什么,大家自己去查,我这里就不解释了,我只想告诉你,他们与那孩子的父母是同一个级别:平头百姓。换言之,与奥运口号一样,都是“同一个世界,同一种梦想“的人,就因为他们顶着个公务员的名头,就与你这些不穿制服的百姓水火不容了?你何时看过他们这样没级别的官家视察祖国山河时可以豪情万丈指点江山?你何时看过他们工资基本不用,老婆基本不碰?要说他们与权力没有关系是假话,他们与权力的关系其实与你一样,都是被领导者,不同的是,你可以在形式上忽略领导,他们则必须成为领导的跟屁虫。
这样的关系难道你们看不出来?我看你们不是看不出来,是不想看出来,因为看出来了,这新闻就没有价值了,这舆论也不能火了,其实,你们不是幼稚,是油子。
正是因为有你们这样的新闻舆论油子,所以你们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发泄心中怨气的机会,而且这样的机会让你们操纵舆论时都是零风险、零成本,非常安全,你们对此屡试不爽,你们从来没有想过你所伤害的人恰恰与你是同一类人,你们对这些与你一样手无长物的人下手一直都稳准狠,但真正遇到铁腕时,你连喘气都会慢半分钟,更别说集中火力,痛快扫射。
所以,你们算不上什么网络英雄,更没条件自命公知,你们只是一只还没有入秋的鸣蝉而已。
这位因丈夫打小孩的安姓女子终于如你们所愿,被你们的文字击倒,默然地离开了人世,你们胜利了,你们可以在未来弹冠相庆时吹一个真实的牛逼,说我曾经杀了个人,很痛快,但不用负责,公安局、法院都拿我没办法,哈哈。
你们可以如此坦然磊落,如此理得心安,你们真的可以不带一丝愧疚等待下一个机会?还有那个孩子的父母,当你们的孩子得知那个曾经与他发生碰撞的阿姨因他而逝的消息后,他的童年会没有一点阴影?
在这个七月半的日子,不但我不相信,鬼都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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