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的医院、药店,可以刷乐山、绵阳等地的社保卡,而到异地看病买药,也能刷成都的社保卡!这一极大的便利,目前已在四川省多个地市州实现。
从今年8月1日起,四川就在省本级、成都、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资阳7个统筹区,开通了第一批个人账户省内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试点。7个统筹区共200余家医院、药店实现了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
如今,这一福利迅速普及拓展。记者从四川省人社厅获悉,本月起,四川省内又有323家医院和药店开通第二批试点!其中,省本级医院有15家,省本级药店78家,成都药店16家。
两批次共有省本级、成都医疗机构248家
记者从省人社厅了解到,第一批7个统筹地区共开通异地结算医院92家、药店124家。其中,包括省本级和成都两个统筹区的医院61家,药店78家。经过一个月的试运行,截至8月30日,异地普通门诊已结算7396人次;异地药店购药结算6407人次。
而在本月开通的第二批次试点中,除了首批7个统筹区外,德阳和甘孜两个统筹区也纳入试点。也就是说,8月份实现了7个统筹区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到了9月份,已经实现了9个统筹区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
第二批试点开通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的医药机构共有323家,包括医院104家、药店219家。其中省本级和成都两个统筹区的医院15家,药店94家。
例如四川友谊医院、成都军区八一骨科医院、成都市第四人民医院、成都市武侯区第三人民医院、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中医研究所(四川省第二中医医院)等医院,均在第二批开通省内医保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的医院名单之中。
而四川太极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锦江区东大街药店、四川省神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华杏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成华区枫林路药店等等,也均在本批次药店名单之中。
无需备案 无需证明,参保者直接刷卡就行了
据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省医保参保群众个人账户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待遇”的政策,并且参保人员不需要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就可以持本人社保卡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普通门诊看病费用或药店购药费用。
参保人员就诊或者购药结束时,应对费用清单和费用明细等进行核对确认,再由就诊医院或药店将费用数据通过省级平台传输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就诊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即可。
也就是说,参保者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办理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只需要持本人社保卡,到开通了相关业务的定点医疗机构看病、买药,相应费用会直接从个人医保账户中扣除。
昨日,记者来到首批开通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的位于成都市锦江区三槐树路的高济良元大药房。该药房门前已经张贴了“南充、绵阳、资阳、内江、乐山医保卡已开通(结算)”的通知。该药房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异地购药结算的方式非常简单,如同本地参保者一样,刷卡即可。
不过,记者来到第二批开通异地就医购药直接结算的四川省神草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其工作人员则表示,药房确实是定点机构之一,但由于系统问题,暂时只能异地查询,不能异地结算,但很快将开通结算。
此外,省人社厅透露,10月1日起,我省将在全省范围内逐步开通医保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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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报道】
关键词: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
试点先行
今年10月1日起全省逐步开通
以前,省内参保人员只要是异地看病,就要自己先垫医疗费,然后拿着票据回到参保地报销。如今,从省内到省外,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只要几分钟。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把过去‘让参保群众跑路’变成‘让数据信息跑路’,就医结算更高效,参保群众也不用再垫付医疗费用。”省医保局副局长汪凯介绍,今年,全省继续启动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试点,推进异地就医结算和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截至6月底,全省开通省内联网医院693家,门特联网医院97家,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医院468家,方便了群众异地就医。
另一方面,对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汪凯透露,按照“试点先行,稳步推进”的原则,2018年8月1日起在省本级、成都、绵阳、乐山、内江、南充、资阳7个统筹区间试点运行,2018年10月1日起全省逐步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服务。
具体而言,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待遇”的政策,即参保人员无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省内已开通个人账户异地直接结算业务的联网医药机构结算普通门诊或药店购药时,使用个人账户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费用。
值得注意的是,参保人员就诊或者购药结束时,应对费用清单和费用明细等进行核对确认,再由就诊医院或药店将费用数据通过省级平台传输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计算报销费用。参保人员只需与就诊医院结清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关键词:养老金
总体增幅5%左右
增加部分本月底发放到位
针对近日出炉的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昨日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调整增加部分将于月底前发放到位。
据了解,根据2018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方案,从2018年1月1日起,四川为2017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左右,全省将近816万名退休人员受益。
调整继续统一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
定额调整为全省所有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元。
挂钩调整办法为,企业退休人员与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10月1日以后退休的人员,在按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1.2%的基础上,再与缴费年限挂钩调整,15年及以下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增加1元,缴费年限超过15年的部分每满1年增加2.5元。对机关事业单位2014年9月30日及以前退休的人员,只以本人2017年12月的基本养老金为基数增加2.7%。
适当倾斜的方法则为,对高龄退休人员按照“满70不满80岁、满80不满90岁、满90岁以上”三个高龄段分别增加30元、60元、100元;对艰苦边远地区企业及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一类至六类地区每人每月分别倾斜增加10、20、30、40、60、80元。
据省人社厅养老保险处副处长蒋斌表示,文件下发后,各地按照文件精神及调待视频会上的要求,积极组织实施调待工作,确保月底前兑现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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