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颖电子厂坑骗初中,高中毕业的学生去给他们做苦力。不拿他们当人看!最开始报名的时候没说要加班到晚上九点多,一上班就加班,没有一天不加班,他们一天工作12个小时,每天坐到板凳上,是人的话屁股都要坐出痔疮来,加班也不给加班费,还说不完成任务不准走,工资也不按开始说的给,招聘启示写得清清楚楚,说暑假工必须做满40天,一月的工资在2000-2500,结果他们去上班了之后,40天的工资都不到2500,这简直是欺骗学生不懂,还有,协议书上写得很清楚,上班第一天到第七天每天工资5.5元一小时,每天补贴1-1.5元每小时,七天后均实现计件工资,但是厂里的管理人克扣工资,前七天他们并没有得到协议书上所写的工资,去找管理人,管理人不理,他们每天的工作量很大,睡觉也睡不好,工资还少,又遭罪。还请正义还他们公道!谢谢支持
《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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