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1565|评论: 0

[房产论坛] 新规出台:房屋空置六个月以上应当减收物业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6-27 10: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拿到了房子钥匙,但是却没有入住,对于这类空置的房子物业费该怎么算呢?这应该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

1530062066478.jpg

      近日,山东省公布了《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7月1号起实施,对此就做了明确的规定。

      新房交房领钥匙的时候,先把半年的物业费交上,青岛市民潘女士告诉记者,她身边的很多朋友买房的时候都遇到过这种情况。但是,交房后业主要装修,装修完以后还要通风、透气,新房可能一两年都住不进去,而物业费却照交,这有些不太合理。

      房子空置,这种现象可不是个例,很多小区尤其是新建小区,房子因装修或其他原因暂时不去住的有很多。空置的房屋需不需要全额交物业费呢?

      新颁布的《山东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规定,普通住宅交付后空置六个月以上的,其前期物业公共服务费应当减收,收取的费用最高不得超过百分之六十。很多市民表示,这样的规定比较合理。

      小编认为,这样的政策是比较合理,也是比较人性化的,希望更多的城市能够借鉴山东的经验,推广实行该政策。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