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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卖耕地给外来人葬坟,当地政府为何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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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6-22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老鸦镇望水村二社村民。现有一事向尊敬的领导反映,望给老百姓做主!
我们一大家人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为了不荒废国家田地,家里的责任土地一直交给本队里的人(吴桂清)在种。
2018428日发现种庄稼的土地被人埋葬了坟地,通过询问村社干部领导和队里左邻右舍,发现是我们队长李毛阳伙同几个村民将我们家责任地私自卖给外来人用于埋葬坟地(我们三兄弟户籍分开了的,土地分在一起的便于管理)。428日我们这件事反映给南部县24365平台,同时也给老鸦镇望水村村书记李自财,镇上书记胡来武反映了这个情况,同时,南部当地的新媒体也对良田变坟地给予了关注和报道。在54日老鸦镇政府回复了平台,并就良田变坟地事件给予了答复:镇政府组织召开了党委会研究此事并作出了如下处理:1、责成望水村按《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限定在 15 日内退出并恢复土地原状;2、责成该社将所卖土地资金立即退还买主;3、建议望水村对 2社社长李毛阳同志作出停职处理。
但是,516,镇政府安排了一个人(杜斌),还有队长(李毛阳)和三个村民,没有喊责任地当事方见证,于是他们一行人员采取了愚弄老百姓的做法:只是将坟上的土移走了些,周围栽了一些高粱苗,遮人眼目,还是能看见坟头,并没有将土内的木棺移走!队长至今还在任职,这段时间还组织社员开会,就在611日还有村上三职干部一起召开社员会。卖土地变坟地的钱至今还在队里没退还给死者家属。就在613号镇政府敷衍了事的回复了说是本社自留的坟地,耕地在领导的一句话就变成了自留坟地,请问是那个领导批准的?

目前,我们对老鸦政府的这个处理方式很不满意,他们这种欺上瞒下,糊弄老百姓的情况着实恶劣,而且据了解,该村有很多卖良田做坟地的现象。
我们是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我们只想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我们只想把国家承包给我们的土地进行合理合法的耕耘,但是老鸦镇人民政府在处理这件事上网上积极答复,网下消极处理,这是极度的懒政行为和愚弄老百姓的行为,把国家良田丰土当自己的,随心所欲处理!与当前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相差甚远!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而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老鸦镇望水村二社卖掉良土变坟地都属于违法乱纪行为,不知道谁给了老鸦镇领导这么大的胆子,公然对抗法律,不把老百姓的利益当回事!
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贩卖他人土地使用权,望领导给予公道处理。深表感谢!
希望省领导能为我们百姓做主,并严肃追究这些欺上瞒下的人员!


申诉人:李其杰 李其能 李明


时间:2018621


以下是李毛阳自己说的话:
队长李毛阳说的,又不是我们二队才卖坟地,三队,四队都有人在卖,他们才卖8000-10000一个。他自己卖的还高,12000一个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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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8-7-5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良田变坟地,镇政府置之不理


我们是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老鸦镇望水村二社村民李其杰、李其伦、李明。现有一事向尊敬的领导反映,望给老百姓做主!我们一大家人常年在外务工,很少回家,为了不荒废国家田地,家里的责任土地一直交给本队里的人(吴桂清)在种。在2018年4月28日发现种庄稼的土地被人埋葬了坟地,通过询问村社干部领导和队里左邻右舍,发现是我们队长李毛阳伙同几个村民将我们家责任地私自卖给外来人用于埋葬坟地(我们三兄弟户籍分开了的,土地分在一起的便于管理)。4月28日我们将这件事反映给南部县24365平台,同时也给老鸦镇望水村村书记李自财,镇上书记胡来武反映了这个情况,同时,南部当地的新媒体也对良田变坟地给予了关注和报道。在5月4日老鸦镇政府回复了平台,并就良田变坟地事件给予了答复:镇政府组织召开了党委会研究此事并作出了如下处理:1、责成望水村按《土地管理法》、《殡葬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依法限定在 15 日内退出并恢复土地原状;2、责成该社将所卖土地资金立即退还买主;3、建议望水村对 2 社社长李毛阳同志作出停职处理。但是,在5月16日,镇政府安排了一个人(杜斌),还有队长(李毛阳)和三个村民,没有喊责任地当事方见证,于是他们一行人员采取了愚弄老百姓的做法:只是将坟上的土移走了些,周围栽了一些高粱苗,遮人眼目,还是能看见坟头,并没有将土内的木棺移走!队长至今还在任职,这段时间还组织社员开会,就在6月11日还有村上三职干部一起召开社员会。卖土地变坟地的钱至今还在队里没退还给死者家属。就在6月13号镇政府敷衍了事的回复了说是本社自留的坟地,耕地在领导的一句话就变成了自留坟地,请问是那个领导批准的? 目前,我们对老鸦政府的这个处理方式很不满意,他们这种欺上瞒下,糊弄老百姓的情况着实恶劣,而且据了解,该村有很多卖良田做坟地的现象。我们是遵纪守法的老百姓,我们只想耕者有其田,居者有其屋,我们只想把国家承包给我们的土地进行合理合法的耕耘,但是老鸦镇人民政府在处理这件事上网上积极答复,网下消极处理,这是极度的懒政行为和愚弄老百姓的行为,把国家良田丰土当自己的,随心所欲处理!与当前党对党员干部的要求相差甚远!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而第十三条也明确规定了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殡葬管理条例》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老鸦镇望水村二社卖掉良土变坟地都属于违法乱纪行为,不知道谁给了老鸦镇领导这么大的胆子,公然对抗法律,不把老百姓的利益当回事!任何人没有权利私自贩卖他人土地使用权,望省领导给予公道处理。深表感谢!希望省领导能为我们百姓做主,并严肃追究这些欺上瞒下的人员

发表于 2018-9-24 23:35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予以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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