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到现在,我国反腐力度不仅未减轻,反而在十九大开局之年迎来了新的监察格局。2018年3月召开的全国两会上,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和国家监察法两部国家法律的修订,组建了国家监察委员会,选举产生了国家监察委员会领导人员,标志着我国全面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进入新的阶段。 这些年,从中央到地方,我们看到了反腐取得的巨大成绩。从另外一个角度看,越来越多的违法乱纪之人被揪出证明“不能腐”“不想腐”的路依旧很长,形势依旧严峻。虽然我们痛恨腐败,但不得不说,要彻底解决这个难题是十分困难的,不论是严苛峻法还是高薪养廉都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腐败是一直存在的,就像阳光下的阴影,只能尽可能减少却无法彻底消灭。在中国社会主义新时代开启之时,我们已经不仅仅满足于高压反腐,开始逐渐形成国家监察体制的新格局,十八大以来的“治本”工作非常出色,新阶段的“治标”行动即将开始。 “法”这个东西从古至今都有,从久远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到现在逐渐完善健全的法律法规,中国开始提出“依法治国”这一理念,这充分证明了规则的重要性。单从腐败来说,人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收受贿赂,一些人也只会想到这点。但实际上腐败的形式多种多样,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些当官的不停的在找法律的漏洞、制度的空子。利益的驱使让他们丧心病狂,反腐的高压又让他们小心谨慎,从不正规到正规,这些人总有高明的办法。不幸的是,你有张良计,我有过墙梯,旧有的反腐机制或许让他们依旧逍遥,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诞生让他们无处可藏,制度的笼子越扎越紧,规则的束缚越来越严。在反腐方面,我们的制度越来越完善,只等接下来把这种优势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 茶余饭后的我们经常谈论谁下马了,谁贪了多少钱,谈论过后就忘了,不久之后又谈论另一个,仿佛永远都有新的谈资。但越来越严的监管制度正在努力转化为治理效能,我们正一步步从“不敢腐”走向“不能腐”“不想腐”,在国家监察委员会的作用下,或许很久以后,我们将不会听到腐败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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