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下文为本人2018年4月3日在市委书记信箱反映的问题:
近日据老家众多人员反映,通江县文峰乡复兴村三社的道路已在2015年前水泥硬化至三社社长吴光发家背后处,未通至院子里的每家每户。而余下未通的路段在2015年由村上组织发动院子里的社员每家每户自行集资1000-3000元不等,村上派挖掘机平出基础毛坯路,村上告知社员将待路基沉叠后进行硬化。一晃眼三年多时间过去了,但时至今日,三年前所平的毛坯路面依旧未进行硬化。
这几天,听老家人说村上在组织进行路面硬化工作,本来是个好消息,但是万万没有想到村上居然以指标不足为由只对部分路段进行硬化,这简直是荒唐可笑至极,同一个乡同一个村同一个社同一个大院子里,难道国家修路的惠民政策还分门分户不同对待吗?难道国家下达给同一个院子里的每户人家的修路指标还不一样?这就难免让人揣测究竟是所谓的指标没下来,还是某些人拆东墙补西墙,导致工程款被大打折扣中饱私囊了(有社员找村干部讨说法,有村干部就明说这是拆用2017年的精准扶贫款修路,2018年的款还没有下来)?那么,既然是国家修路,为什么还要社员每家每户自筹1000-3000元的资金?有相关部门关于我们社修路指标的文件吗?有相关部门允许同一个院子里的修路指标还不同的文件吗?
所以,恳请罗书记安排有关部门调查该情况,这件事太引人联想了。修路本来是件很好的惠民利民政策,结果搞得成了某一部分人的“个人福利”,这中间不知道还有好多鬼名堂,甚至有可能成为“贪腐重灾区”。请罗书记一定体恤民心,安排有关部门调查文峰乡及下属各村的建设工程款及精准扶贫款的资金去向和管理办法,是否真正落实了国家的政策,并严查严惩严办那些忽悠老百姓、乱宣传国家政策及敢动用国家扶贫救济款的“蝇贪”。该事件一旦发酵至各大新闻媒体和各级纪检监察就大大影响家乡的对外形象了。
百姓不可欺。谢谢。
二、下文是通江县文峰乡政府的回信:
经调查核实,复兴村三社道路系2012年国土整理项目,起于大方坝吴江处,止于吴光发屋后,大概里程一公里。2015年,该路段各院户自行筹款修建了院户路(土坯路)。由于院户路没有国家专项匹配资金,在2018年,经村支两委决定,利用2016年异地搬迁配套资金28万元,用于三社院户路的硬化,通过村支两委组织召开三社群众会,决定以院户人口多少确定,春树湾320米,新房子240米。所以不存在干部中饱私囊、拆东墙补西墙等行为。如果你还有疑问,请到乡党委政府咨询,也可致电:0827-7347056。 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
三、下文是本人的申诉内容:
1、吴江处距离吴光发屋后的社道路远不止1公里(约2公里左右),并且这段路并非2018年才硬化,而是2012年各院户自行筹款修建了土坯路后硬化的。
2、我所反映的问题并不是吴江处至吴光发屋后的这段社道路,因为该社道路已于2012年硬化,而是原社道路终止处(吴光发屋后)至新房子各院户之间的路段,该路段才是在2015年新房子各院户自行筹款修建的土坯路。
3、请问回信中所说的异地搬迁配套资金具体指什么?为什么以前从未向社员告知此事?如果有这个国家资金政策,那请将资金去向明细予以公示。
4、回信中所说的通过村支两委组织召开三社群众会,决定以院户人口多少确定,春树湾320米,新房子240米。完全是子虚乌有、信口开河、捏造事实。请问何时何地何人主持召开的三社群众会?哪些人参加和签字了?为什么新房子的人不知道有这么个群众会?请把当时群众认可的会议纪要公示出来。
5、新房子共有10户人家,为什么今年硬化的时候只对原社道路终止处(吴光发屋后)至新房子的部分院户的路段进行硬化,而留下四五户的院户路不进行硬化?难道这是国家规定的标准?请问这样公平和合适吗?谁滥用职权、擅自做主只硬化部分的院户路?还有实行这个方案时是否提前与新房子的各院户进行过沟通协调?各院户是否同意?
6、回信为什么没有提出解决处理方案?请问新房子余下的四五户院户路怎么办?何时硬化?合适得到公平对待?
7、至于村社相关干部人员是否存在乱用国家项目资金和贪污腐败还需要有关部门介入调查,我会将此情况进一步反映至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和有关新闻媒体。
请各位网友大力转发支持,集社会力量,把那些滥用职权的蝇贪和拿国家钱不为老百姓实事的人赶下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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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文峰新闻发言人https://img.mala.cn/common/c8/common_2_verify_icon.gif于4月25日回复,内容见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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