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网友反映“谁剥夺了我的土地”一帖的回复
“两袖清风二”网友: 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土地问题,作如下回复: 一、1998年以前,砣砣田和庙嶺上地的土地使用权属何家村三社向仕青属实;第二轮土地确权,该两处土地使用权调整给了刘堂富之子刘强属实。 二、2016年2月,何家村三社村民自筹资金修建社道路,需占用庙嶺上地,向仕青就该土地权属问题与刘堂富发生纠纷。经村社干部调查了解,在二轮土地承包期间因向仕青体弱多病,无力耕种,其丈夫在赤江办事处工作,子女外出打工,对这两处土地一直没有耕种,于是在第二轮土地“大稳定小调整”的政策下,当时村社将砣砣田与庙嶺上地调整承包给刘堂富之子刘强,刘强对该两处土地享有使用权、承包权。 三、所反映“二年来一直找村、镇解决,他们不哄就拖......”等问题不实。村社、镇干部多次就该问题对向仕青与刘堂富的土地纠纷问题进行调解,且在2016年3月份的调解中向仕青夫妇、儿子儿媳明确表态主动放弃这两处土地,与刘堂富达成一致意见,同意和解。 四、2017年该两处土地被确定为青峪水库淹没区,即将被政府征用,向仕青就该两处土地权属问题与刘堂富再次发生纠纷,经镇、村社干部多次进行调解,均不能满足向仕青一家人的要求,建议走司法程序解决该问题。 感谢你对我镇工作的监督与支持!
诺江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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