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岳县公安局 关于运行城市道路智能记录系统 管理道路交通的公告 为充分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强化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交通环境,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率,提高通行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统一要求,在我县辖区以下路口、路段已安装“城市道路智能记录系统”,对机动车闯红灯、违规停放、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禁止标线指示、违规掉头、驾乘人员未按规定系安全带、向车窗外抛洒物品、驾驶摩托车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予以抓拍,并于2018年3月23日起开始正式运行,现将8个点位公示如下: 1、外南街(250M) 2、外南街(520M) 3、外南街(700M) 4、工业大道南段(230M) 5、柠都大道与普州广场路交叉口东向西 6、柠都大道与普州广场路交叉口西向东 7、柠都大道与普州广场路交叉口南向北 8、柠都大道与普州广场路交叉口北向南 特此公告 安岳县公安局 2018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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