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控告腐败问题6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兴福社区书记彭加勤原居民户口迁入兴福村成农业户口人员6人获拆迁安置房屋 实名举报人:尹大叶 彭加勤你知道的,彭镇政府你知道的,大会小会都讲我的。 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央反贪局、中央纪委监察部、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四川省政府、成都市人民政府、双流区政府、彭镇政府以及各纪委: 被举报人:彭加勤、男、社区书记、住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兴福村社区、电话:13880566。 请求事项:1、请求纪委开除彭加勤的党籍;2、免去彭加勤任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兴福社区村民委员会支书的职务;3、依法追究彭加勤相应的法律责任;4、退出违法建筑拆迁赔偿款。4、利用职之便老地方农家乐违法所得。5. 强拆老地方农家乐违法建筑。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兴福社区书记彭加勤原居民户口迁入兴福村成农业户口人员6人获拆迁安置房屋,集体分配未给这6人,请纪委查询这6人,为什么能将居民户口迁入成农业户口,这部分人都村上干部的亲戚,官官相互,利益大大的有。所以要想迁入必须兴福村社区出局接收证明,所以这个为这6人签字接收证明的干部就是违法人员,要求追究责任并处罚开除党籍,降职处分。 根据国家公安局户籍管理制度,办理“非转农”需向公安机关提交的证明材料:书面申请报告(村民小组三分之二户或70%以上村民签名同意);村小组、村委会同意接收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大中专研究生毕业回原籍的,须提交《毕业证》和未就业证明;属夫妻投靠的须提交《结婚证》、无业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投靠父母的须提供《未婚证》、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证明;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的,要提供《土地使用证》或《房产证》,派出所要做调查材料,同时还要提供以上相关材料。
“非转农”户口迁移条件:
⑴因读大中专院校及技工学校而“农转非”,毕业后无工作安排回原籍的毕业生;
⑵夫妻一方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方在城镇无固定职业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
⑶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和住所,跟随父母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未婚人员;
⑷在城镇无固定职业,在农村分有住宅基地并建好房屋和编有门牌,且在农村居住、生活的本人、配偶和未婚子女;
⑸原征地办理了就地“农转非”,现要求“非转农”的,如户口和人员都还在农村生活居住的;
⑹已挂牌“村改居”的村委会,一律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⑺已有规划“村改居”但还未挂牌的村委会,以上(四)、(五)项不得办理“非转农”迁入。 司法程序进行中:同时我已与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洽谈合作事宜 2013年全国十佳律师事务所 王优银律师 2015年度最受媒体欢迎律师 因为在征地拆迁领域的突出贡献多次被中央电视台CCTV 新闻频道、中央电视台财经频道报道,过来请提前预约13611294723,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41号雍贵中心b座9层北京圣运律师事务所,地铁7号线广渠门内站西北口出,步行200米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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