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0029|评论: 0

[群众呼声] 2017四川成都市新津县选聘卫生专业人才19人公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8-1-26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进一步优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缓解高素质卫生人才紧缺问题,提高医我县医疗服务水平,全面助力现代滨江花园城市建设,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现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选聘2018届应届优秀毕业生,作为我县卫计系统下属事业单位在编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地点及岗位要求

在重庆医科大学设立选聘点,共选聘19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要求及专业条件请详见附件1。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全国高等院校医学专业2018届且在2018年7月31日前获得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委培生和在职研究生)。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岗位所需知识或技能;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1月20日及以后出生);

有下列条件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相关政策

(一)此次选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博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至专业技术十级岗位,硕士研究生可直接聘用至专业技术十二级岗位。

(二)凡被聘用的人员,应当在选聘单位工作满5年以上方可申请流(调)动。

四、选聘流程

(一)简历投递

简历投递分为网络投递和现场投递。有意向者请下载并填写《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选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文件名统一命名为学校名称-姓名-专业)。

网络投递:

发送至邮箱:348212549@qq.com

网络投递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4日上午12:00

现场投递:

现场投递时间:11月24日上午12:00以前。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15882188110

(二)宣讲

宣讲时间:2017年11月23日下午15:00

地点:重庆医科大学新教学楼509教室。

(三)考试及签约

本次公开选聘按照《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16〕49号)规定执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初审

按照岗位要求进行资格条件审查。初审合格进入笔试环节。

2、笔试

笔试时间:11月24日下午14:00-15:30

笔试方式:现场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80分(含80分)以上者进入面试。

笔试地点:重庆医科大学新教学楼509教室。

参加笔试人员需带上个人身份证、简历及纸质版《报名表》(贴近期照片)。

3、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形式:现场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80分的不予聘用。

4、签订三方协议

根据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三方协议签订人员。如岗位出现空缺,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咨询电话:028-82517285 15882188110 13548020911

联系人:陈老师、周老师

四、公告发布

1、此选聘公告在新津县公众信息网(www.xinjin.gov.cn)、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dxjrc.com)及重庆医科大学(cqmu.cqbys.com/zt/cqmu)、西南医科大学(jy.swmu.edu.cn)、川北医学院(career.nsmc.edu.cn)官方网站公布。

2、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签订三方协议人员名单均在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dxjrc.com)进行公布。

原标题: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选聘卫生专业人才公告

点击下载

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docx

天府新区南区产业园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面向全国高校公开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11月20日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160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