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场本就不该的恋爱,扯出一宗子虚乌有的案件,受到警方非法调查,最终走上了绝路。”
“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和那女的耍朋友。”
李某某自杀已过去一个多月,家属至今难忍悲伤。
2017年12月6日,乐山市夹江县居民李某某在位于夹江天主教堂附近某招待所跳楼自杀。
此前的12月3日至4日凌晨,李某某曾被夹江县公安局传唤。
“他出来后精神崩溃,说有警察威胁他要抓他判15年,还要安排犯人弄死他,被抓进去不如去死。”
事发后,李某某家属到夹江县有关部门反映李某某在公安局期间遭受刑讯逼供,认为警方存在8个方面的过错。
夹江县随即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 并于12月16日向家属通报调查结论,认定警方不存在任何过错。
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警方公开了讯问期间的部分监控录像。
李某某生前曾告诉家属,一共有四个警察对他进行讯问,前三个基本正常,第四个警察“后证实为民警张某”一上来马上呵斥他“给老子站巴适” ,然后对她进行辱骂,威胁说要抓他判15年,进去后安排犯人弄死他。
"看了监控录像,我们都气炸了" 家属说。他们认为监控录像存在很多的疑点。
"隔着屏幕都可以感受到警察张某态度极其恶劣,而且实施罚站33分钟,在这样的证据面前,居然可以认定警方没有任何过错,简直匪夷所思" 家属气愤地说。
“监控录像很不完整,关键部分全是杂音,听不清是否受到死亡威胁,还有黑屏,多半是被打的视频被处理掉了” 家属还对监控录像提出质疑。
“有太多的细节和他生前的描述高度一致,所以我们坚信他生前说的都是真的。”
经过认真分析监控录像等证据资料,家属先后向乐山市委市政府、四川省人民政府提交了新的控告材料,不仅详细驳斥了调查结论,还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新证据,控告警方存在11个方面的过错。
与此同时,家属也从多方面对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他们讲述了李某某自杀的前前后后。
据了解,李某某是因为涉嫌“猥亵罪”被公安局传唤的,报案的是夹江县居民万某某,称其女儿张某某受到李某某性骚扰。
警方对张某某进行询问时,万某某声称张某某是弱智,智商仅相当于几岁的小孩,要求全程陪同。
李某某则是另外一种说法,他认为双方是自愿的,是在耍朋友,可以调取手机聊天记录来证明。至于弱智一说,“没有发现,我觉得她很正常。”
李某某生前多次讲述,万谋某发现她女儿和他有暧昧关系后竭力进行阻止,多次在居民小区发生激烈争吵,李某某不希望把事情闹大,怕传出去名声不好,而万某某则声称“我有侄儿子在刑警大队,不拿钱私了就弄你去坐牢。”
而案件的关键证据, 即李某某手机聊天记录和张某某的精神问题,李某某自杀后警方进行了调查。
据了解,警方没有公布相关证据结论,有消息人士向家属透露了情况。
警方恢复的手机聊天记录显示,案发前,双方的聊天内容非常暧昧。
“双方都是成年人,耍朋友是你情我愿的事,他没有任何过错” 家属说。
精神鉴定是在李某某自杀6天后的12日在华西做的,结论是“总智商轻度低下”。
“这只能说明他稍微笨了点,这样的人很多,都可以说他们是弱智,甚至智商只相当于几岁的小孩吗?” 家属认为这充分说明万某某报案动机不纯。
“事件的起因是女方敲诈勒索,未得逞的情况下进行诬告,随后警方的刑讯逼供行为促成了他精神崩溃,最终跳楼自杀。” 家属认为他们找到了真相。
“警方始终就没有认真办案,没有立案就进行刑事侦查,没有传唤证、搜查证和扣押证,关键证据是在人死后才进行补充调查的。”
家属希望夹江有关方面对他们的疑问做出解答,还在互联网公开发布要求召开咨询会的倡议书,但一直被拒绝。
“我们向省政府控告夹江县公安局的信访件被层层转交到了夹江县公安局,他们没有受理,还说随我们怎么告,最终还会返回到他们那里”家属眼神充满了无奈。
据悉,李某某跳楼自杀的现场没有任何血迹,死亡时眼睛仍保持睁开。家属认为,“跳楼地点位于天主教堂附近,是耶稣托着他的脑袋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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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备注: 夹江县公安局于1月11日回复,内容如下:
网友“心肺复苏”:您好!
夹江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您在“麻辣社区”中所反映的情况,成立了由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您所反映问题及时开展了专项调查工作,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
2017年12月2日13时38分,夹江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万某某电话报警称:邻居家老头李某某(男,汉族,61岁)经常性骚扰其女儿。接报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对报警人的相关询问调查工作。
2017年12月3日14时许,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李某某自行到达漹城刑警中队接受调查。因案情需要进一步对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12月4日凌晨1时18分许,李某某在接受完调查后离开了漹城刑警中队。
2017年12月6日13时40分许,李某某在位于夹江县漹城镇天主教堂旁的某招待所4楼,跳楼自杀身亡。李某某所住的招待所房间内床头柜上有一本杂志,翻开的那一页写着“再见了,亲人们”,该页背面写着“活该”。
2017年12月7日,李某某之女分别向县委政法委、县检察院、县信访局等部门反映:李某某在接受公安机关调查期间,办案民警有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之嫌,致使李某某出现精神异常,进而导致其跳楼自杀。
接到反映后,由县委政法委、县纪委、县检察院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迅速针对李某某之女所质疑的各项疑点,对公安机关的调查材料、办案场所监控视频、办案同步录音录像以及李某某家属、办案民警和相关人员逐一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联合调查组认定,根据现有证据证实整个过程中办案民警对李某某无实施殴打、捆绑以及冻、饿等情形;未发现语言威胁和其他刑讯逼供等违法违规办案情形;办案民警无滥用职权和失职渎职行为。李某某跳楼自杀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开展的调查询问工作无必然因果关系。同时,该调查结果已向死者家属进行了通报。
在此,希望网民朋友依法反映处理相关诉求。如果确有关于该事件中民警违纪违法的事实证据,请通过合法途径向相关部门反映举报,相关部门将依法展开仔细核查。一经查实,将坚决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敬请监督。
夹江县公安局
2018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