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通江县广纳镇人民政府
关于征集“广纳国家级重点镇”城镇精神的公告
城镇精神是一个城镇的形象和灵魂,是一个城镇的精神追求、价值取向和文明标志。发掘、提炼、征集、弘扬广纳城镇精神,既有助于凝神聚气、激发热情、振奋精神,又有助于增强对“绿美水乡,幸福广纳”的认同感、自豪感、归属感。为提升居民整体素质和文明程度,塑造广纳国家级重点镇良好形象,决定开展广纳镇城镇精神征集活动。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秉承“绿色、康养、共建、共享”与和谐发展理念,遵循“植根历史、立足现实、紧扣时代、引领未来、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原则,科学发掘、提炼和打造出凸显广纳文化禀赋、弘扬广纳文化传统、体现时代要求的城镇精神,进一步激发热爱广纳、建设广纳的热情。
二、征集要求
1、广纳城镇精神的内容要站在一定的高度,体现广纳地域文化、时代特征、历史文脉、发展定位,彰显广纳城镇特色,展示广纳人的精神风貌,达到历史文化、人文精神和绿色生态有机结合,突出主题,具有激励性、引导性。
2、广纳城镇精神内涵要丰富,外延要宽广,应当综合凝聚广纳这座城镇的历史传统、精神积淀、社会风尚、价值观念以及市民素质等诸多因素,对这些因素要进行核心提炼与准确概括,并用恰当的表述语加以定位。
3、文字要尽可能大气开放、言简意赅、定位准确、雅俗共赏、工整押韵、易识易记、朗朗上口,具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艺术号召力,易于传播和市民接受。字数不超过20个字,同时提供300字以内的《广纳镇城市精神创意说明》。
三、参与方式
1、应征稿件报送地址:广纳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电子邮箱:978227952@qq.com,联系电话:00827-7270046,传真:0827-7270046。
2、征集时间:从2017年8月1日起到2017年9月1日截止。应征稿件请注明作者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通信地址、联络方式,来稿恕不退还。
四、评选奖励
优秀候选作品奖3件,每件作品奖励人民币1000.00元;最佳作品奖1件,奖励人民币2000.00元。适时在广纳文化广场公开颁奖。
五、作品处置
所有应征作品方案概不退还,创作者请自留底稿。
六、知识产权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应征作者本人负责。
2、应征获奖作品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有关作品知识产权的归属,自作品成为广纳国家级重点镇城镇精神之日起,一切知识产权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完善,不再征求作者意见。入选单位或个人不得再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四川省巴中市通江县广纳镇人民政府。
4、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公告内容。
特此公告
四川省通江县广纳镇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