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水晶郦城”有关情况的说明 水晶郦城8号楼业主: 经查询相关资料并现场踏勘,现将你们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富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水晶郦城”项目位于石岭地段,该项目设计方案经2012年第一次规委会审议通过。首批次8幢房屋(一期)已竣工投入使用。 在“水晶郦城”项目已审批的方案中8号楼的东侧系原植物油脂厂的职工宿舍楼(土地所有权属于原植物油脂厂),因该宿舍楼属于D级危房,加之该房屋宗地周边被富红公司所取得的土地包围。2014年5月19日政府同意“将水晶郦城已取得的毗邻嫘祖小学部分用地置换给该学校使用,同时将原植物油脂厂的职工宿舍楼土地等面积置换给水晶郦城”该宗地的设计方案经2014年第四次规委会审议通过,方案中包括一幢24层的住宅楼、2层社区用房,但该方案未实施。 经向开发企业查询,展示沙盘是根据2012年审批方案制作的,业主反映的沙盘中的绿地当时是原植物油脂厂职工宿舍楼,其土地产权不属于水晶郦城。 因调整方案还在审批中,开发企业尚未重新制作展示沙盘。 目前,开发企业正进行原植物油脂厂的施工前期场地平整等准备工作。规建局监察大队已于2017年6月1日,向开发企业出具了停工通知,要求停止施工,待调整方案批准并办理施工许可后方可动工建设。 盐亭县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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