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做客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在线访谈,就“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在强化日常监督执纪上下功夫”与网友交流。“四种形态”即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四种形态”体现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执政理念,彰显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工作方针,强调了在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中始终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监督执纪问责做深做细做实。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从严治党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期监督执纪的必然要求。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对于党员干部日常管理中出现的“小微”违纪等“小问题”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发现轻微苗头立即处理,从思想上让违纪人员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防止违纪人员从前一种形态延伸到后一种形态,由小错变大错,小贪变大贪,最后落入违法的深渊。“四种形态”要在日常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把违纪问题堵住源头上。对于党员干部的监督不仅限于“八小时之内”的工作圈,还要放大至“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让党员干部的“真面目”晒在“阳光下”,放在群众的“眼皮下”,真真正正成为一名经得起党和人民考验的合格党员。党要任命干部,更要监督干部。“两个责任”任重而道远,各级党委、纪委部门都要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分解落实,让“四种形态”真正融入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中,防止出现越位、错位、不到位的现象,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用好“四种形态”,筑牢“四道防线”,让广大党员干部做到从思想上入党,从行动上入党,净化党内政治生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为开创党的事业美好的新篇章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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