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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运管局局长曾颖违法行政,川东北驾校、川东北考试中心违法经营收入七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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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记者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两级职能部门违法给南充市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出台批复,属于违法行政,并撤销其违法批复,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西充实验驾校校长王锡连告诉记者:“南充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金为330万元,其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上已明确了经营地址和经营范围: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 B2、C1、C2)(市辖三区)。也就是说南充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在嘉陵区,其经营范围在当时(2012年、2013年)只能在嘉陵区、高坪区及顺庆区。而南充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和川东北驾驶人考试中心虽说名称上有些近似,但是所涉及的业务范围和地点却是南辕北辙。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13年11月14日对南充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要求在西充县招收大中型客货车、牵引车培训进行了回复,文件编号为“南市运管函[2013]135号”的回复中明确了南充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的培训范围和培训区域在南充市嘉陵区,并要求南充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区域从事培训经营,否则将依据《四川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办法》予以查处。但让我们跌破眼镜的是后段的批复,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竟然认可了、原则上同意了南充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西充进行招生和培训;2014年12月24日,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对南充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向该局申请在西充县多扶镇教练场进行培训做了回复,回复文件编号为:南市运管嘉分局[2014]215号。回复上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同意了南充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西充进行招生和培训。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的文件立刻成为川东北驾校在西充违法招生、违法培训、违法获利的护身符。三年来,川东北驾校在西充违法招生获利近7亿元。
从西充驾校提供的相关资料中记者看到:西充县实验驾校于2014年10月份多次向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举报了南充市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在西充违法行为后,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对此不但不进行查处,相反还明目张胆大力支持其非法经营。由此引起西充实验驾校极为愤恨,于是在2015年初,该校将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和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两部门以不作为、乱作为分别起诉到南充市顺庆区法院和南充市嘉陵区法院,两地法院通过调查取证后作出判决:顺庆区法院判决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不作为的行为违法,顺庆区法院并责成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在一个月内必须履行其法定职责;嘉陵区人民法院认定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存在乱作为的违法行为,嘉陵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撤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南市运管嘉分局[2014]215号《关于南充市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申请增加培训车型的批复》违法文件。2016年、2017年,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作出终审判决,两部门为川东北驾校出台的批复为违法批复并给予撤销。
    2月3日,记者一行赶赴南充,在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办公室里,该局一陈姓局长告诉记者:由于自己不分管驾培这块业务,而分管领导和局长都不在单位,年前开会时有所耳闻,这件事情一直是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在运作参与,建议你们去市局了解情况。
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局长曾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既然法院判决我局出台的的批复违法,那我们就有错必纠,对于川东北违法经营、非法获利的部分我们依法处理!
记者手记:党的十八大提出依法治国的方略,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依法行政实现的好坏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的实现,随着社会法制进程的步伐,“依法行政”已经成为我国重要的文明标志。对于南充市两职能部门共同为川东北驾校出台违法文件,到底是其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不够还是另有隐情?记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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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7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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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7 10: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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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7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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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7 10: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17-2-7 10: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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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7 10: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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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7 10:3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违法招生 4.1.jpg
 楼主| 发表于 2017-2-7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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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2-7 10:3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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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2-7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0:54
早就该查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0:55
此人有后台。交中纪委查办!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0:56
要求南充市纪委马上严查开出公职。

发表于 2017-2-7 10: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南充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嘉陵分局两级职能部门违法给南充市川东北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出台批复,属于违法行政,并撤销其违法批复,此判决为终审判决。
自己贴的中院判决(如图),哪里写的:属于违法行政,并撤销其违法批复。如果是”记者”的话,真是智商”捉鸡”。
QQ图片20170207105410.png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0:57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0:57
开出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0:58
此人有后台,应该交中纪委、巡视组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7-2-7 10:58
查办

发表于 2017-2-7 10:58 | 显示全部楼层
中院的判决书中间部分呢?干嘛不贴出来?难道是另有隐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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