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上午,苍溪县召开了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县委书记张寿于为会议召开专门作出批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安宗明出席会议并讲话,县政协副主席葛建平以及县级相关部门负责人、各乡镇党委分管政法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县委书记张寿于对苍溪县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作出批示:近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县法院积极作为,各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支持,执行力度不断加大,失信惩戒显著增强,当事人权益得到有效维护,“执行难”问题逐步缓解,成绩值得充分肯定。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是维护法律权威尊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工作,虽然具体但事关大局。全县各级各部门一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认真履行职责,扎实推进工作,主动配合和支持法院开展执行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执行环境,确保我县“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任务圆满完成。希望县法院再接再厉,继续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法,提高执行效率,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决胜脱贫攻坚和县域经济社会跨越健康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安宗明在讲话中要求:一是深化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基本解决执行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是公正司法的重大举措,是司法为民的集中体现,也是实施“2344发展方略”的重要保障。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张寿于书记的批示精神,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二是扭住关键,确保执行工作有力到位。各部门要按照会议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落实,尤其要全力推进网络查控、信用惩戒体系建设和运用,通过联动、形成合力,县法院要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加大执行力度,最大限度提高执行兑现率。三是强化保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见效。要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细化责任分工,严格追责问效,督促落实到位,确保顺利实现一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目标。 (来源:广元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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