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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手机报] 她转发律师微博后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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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6-8-17 2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浙江苍南县的张某,在弟弟涉黑案件一审判决后,转发律师质疑警方办案刑讯逼供的微博,被警方带走调查。

家属称事发时警方要求她通知律师删除微博,“不删掉微博就把她抓起来。”而律师则表示“微博里写的是事实,要抓来抓我”。随后,警方以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张女士4天。

>>警方说有网友主观评论,但没明确是张某

苍南警方通报指称,有网友在转发他人微博时加入主观评论:“苍南公安乱加罪,刑讯逼供,导致多名被告人自杀”等不实言论,引发网友关注。但通报未明确指出以上是否是张某转发时添加的评论。
目前张某的所有微博已被清空,律师称“是警方全部删除了”,将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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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8 08:44
检察院违反办案程序,能不能对检察院行政诉讼?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8 08:51
违法、滥权者往往是法律的执行者和解释人,不受制约、监督的权力对于百姓肯定不是福分。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8 09:56
狗,,,
手机网友  发表于 2016-8-18 23:44
警察,呵呵从来没相信过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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