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还有一些党组织和党委书记没有认清形势,全面从严治党还存在说的多、做的少,上面九级风浪、底下纹丝不动。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不管是党委还是纪委,谁不落实责任就问责谁!就该话题,本期“廉议汇”约请三位嘉宾进行讨论。
在一个人情社会、关系型社会里,人们习惯做“好好先生”,对违纪违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责任和担当的缺失,让一些领导干部难以做到“该出手时就出手”。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规行为进行问责,追求的是一种公共的价值理性。那种将公共问题人情化的做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公私不分。如果规章制度沦为“稻草人”,自然难以震慑和约束党员干部。只有强化问责机制,提升违规成本,党员干部才能少一些轻率任性,多一些克己自律。
在一些党员干部当中,确实存在这样一种倾向,就是既想担任重要职务,又不想承担任何责任,不愿有所担当;尤其是遇到问题、面临问责的时候,习惯于百般推卸自己的责任,总想置身事外,完全没有一个党员干部应有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有权必有责,失责必追究。所谓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针对的就是那些只想享受权力带来的快感,但是却不愿承担工作责任的党员干部。问责,应该做到失责必问,问责必严,让其对自己手中掌握的权力产生敬畏感,明白权力越大、责任越大的为政“常识”。
在全面反腐与强调“两个责任”的背景下,对于“要不要问责”、“如何问责”的问题,各级政府与领导已经形成了相当的共识,但在问责的落实上,显然还存在着差距。究其原因,一些可能是由于“投鼠忌器”的利益顾忌,一些则可能是长期以来的“老好人”思想作祟。因此,对于追责不力的情况,一方面要加大问责的倒查力度,杜绝一些人的侥幸心理;另一方面,则要从机制上确保问责形成常态化、制度化,压缩问责中的“人治”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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